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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府规〔2020〕11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本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现将《关于本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
2020年5月30日
关于本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
为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经济带发展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坚决贯彻“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方针,加快推进本市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以下统称“三线一单”),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促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现就本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基于本市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以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为目标,通过划分环境管控单元,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把生态环境管控要求落实到具体区域的管控单元。到2020年,初步建立覆盖全市的“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实现成果共享共用。到2025年,完善“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建立“三线一单”政策管理体系和数据共享应用机制,形成以“三线一单”成果为基础的区域生态环境评价制度。
二、基本原则
——目标导向。紧紧围绕上海2035城市规划总体目标和环境质量管控目标的实现,科学划分环境管控单元,分类提出生态环境准入要求。
——管控和引导并举。“三线一单”的成果既为政府管控提供依据,又为产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起到引导作用。
——动态更新。“三线一单”的内容将根据法律、法规和本市相关规划的变化,实施动态更新。
三、主要内容
(一)划分环境管控单元
全市划分优先保护、重点管控、一般管控三大类共293个环境管控单元。其中,优先保护单元44个,包括长江口水域生态保护红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崇明大气一类区等生态功能重要区和生态环境敏感区;重点管控单元123个,包括主要产业园区、重要港区以及中心城区;一般管控单元126个,为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以外的区域。
(二)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根据划定的环境管控单元特征,有针对性地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总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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