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保障因工死亡人员供养亲属的基本生活,根据《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规定,经市政府同意,自2020年1月1日起对本市因工死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进行调整,具体通知如下:
一、2019年12月31日前因工死亡人员供养亲属的抚恤金在2019年享受的标准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102元。
调整后的因工死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最低标准为每人每月1652元,其中孤寡老人或者孤儿的最低标准为每人每月173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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