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中共金庭镇委员会
金委〔2008〕39号
关于行政村开展“五比五制”绩效管理考核的
实 施 意 见
各行政村:
为进一步激发全镇干部群众工作热情,确保我镇2008年各项工作目标顺利实现。结合本镇实际,镇党委、政府决定在全镇行政村中开展“五比五制”绩效管理考核。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针,坚持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创业、创新”主题活动为载体,建立健全村级班子的教育,管理考核,激励机制,全面调动村干部的积极性,发扬“团结、廉洁、高效、务实”的精神,提高村级组织运行的规范化水平,增加村级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和制度保障。
二、考核内容及标准
考核围绕比经济发展,比事业发展,比社会和谐,比村容村貌,比执政形象。
(一)比经济发展。(30分)
1、农村经济总收入增长5%为基数。完成任务记3分,每超过1%加记1分,最多不超过5分,不完成不记分;
2、村级集体经济年收入增长6%为基数,达到的记8分。每超(减)50%加(减)1分,最多加减分不超过10分。
3、农民人均收入增长9%为基数,完成任务的记6分,每超(减)30%的加(减)1分,加减分最多不超过6分。
4、在新农村建设中,组织农民参加培训。达到30%以上记3分,每升(降)5%加(减)1分。
5、组织全村五分之一剩余劳动力外出打工,(有去向、有名单),人均收入在5000元以上记3分,人员增(减)5%加(扣)1分。
6、农业信息化工作。实施农民信箱工程得3分。(完成农民信箱注册任务得1分,启用率达100%得1分,每个村建立联络点得1分。
7、完成上级下达低收入农户奔小康的工作得4分。
(二)比事业发展(17分)
1、计划生育10分。
(1)完成各项考核指标的记10分,未达到的酌情扣分;
(2)出现计划外生育的,每例扣5分;
(3)代表镇接受上级计生部门检查,情况良好的加记2分。
2、文教卫体事业(7分)
(1)文化阵地建设1分,中小学“五项”工程1分,组织农民健康体检得1分;
(2)出现责任事故每起扣1分;
(4)精神文明阵地建设2分;
(4)农村饮用水工程2分,自来水入户率达80%以上。
(三)比社会和谐(15分)
1、社会保障管理服务5分。
社会保障1分,社会救助1分,无乱建坟墓现象的得1分。完成征兵目测青年人数得1分,做好民政优抚工作,村风朴实文明。无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得1分,未完成一例扣1分。
2、无出现重大纠纷,村民生活井然有序的得2分,每出现一起,上交镇处理的纠纷扣0.5分。
3、无群众上访或群体越级上访,重大事件信息及时上报的得2分,如出现重大恶性事件或群众集体越级上访或其他造成恶劣影响的事件的,每出现一例扣2分。去市、绍兴、省、北京上访分别扣1分、3分、5分、10分,提前信息上报减半扣分。
4、安全生产5分,抓好食品安全工作,发生一起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扣5分,或发生一次重大的山林火灾的扣2分,或防汛抗台、抗洪抢险工作中,如组织不力,人员转移不及时,导致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每起扣5分。
5、消费维权监管工作开展正常得1分,每出现一例消费纠纷事件扣1分。
(四)比村容村貌(13分)
1、实现村内主干道硬化得3分。
2、环境卫生建设5分,建好垃圾站房(按农户数2%比例)得2分,成立保洁队伍得1分,建立长效保洁机制得1分,生活垃圾得到及时处理无乱堆乱倒现象得1分。
3、坚决制止违章建筑,无违建筑或发现违章建筑能自行制止的得3分,出现违章建筑后未发现或发现不报告的,每起扣1分。
4、森林绿化和保护2分,未完成植树造林指标不得分,发生重大乱砍滥伐案件的每次扣1分。
(五)比执政形象(25分)
1、村级班子建设(5分)
(1)认真开展创建“五好”党支部活动、“双创”活动、十七大主题教育活动和远程教育得2分;如工作不正常每项扣2分。
(2)村党支部核心作用发挥明显,村两委会关系顺畅,职责明确,能配合上级部门完成各项工作得3分;
(3)班子成员中有违法违纪被查实的每起扣2分。
(4)村级配套组织健全,工作正常。如组织配套不完整,工作不正常扣2分。
(5)、认真做好党员的发展的管理,对3年不发展党员的村扣1分,对5年不发展党员的村扣3分,对10年不发展党员的村扣5分。
2、村级财务管理(5分)
深化和完善“八郑规程”,做到村级财务管理规范,财务收支透明,帐目清楚,设有规范的村务公开栏,每年按规定财务公开,每月按时上报票据入帐,按规定公开财务得5分。未及时上报票据或上墙公布财务的每起扣1分。没有规范村务公开栏的扣2分,发生财务问题被查实的该项不得分。
3、集体项目承包款收缴(3分)
每年及时收缴集体项目承包款,并及时上帐得3分,未收或收了未上帐的则不得分。
4、“阳光工程”建设得2分。严格实施村级工程项目招投标制度得2分,发生一起未按规定要求实施公开招投标的每起扣2分。
5、按时完成党报党刊征订工作得2分。按比例及时收缴农村合作医疗费得3分。未完成的不记分。
6、完成村实事工程目标记5分,不完成的按比例扣分。
三、附加分(单项加分最高不超过10分)
1、实施退宅还耕、造地项目、土地整理项目工程的且当年完成,经市国土部门验收合格的后,退宅还耕每新增土地指标5亩加1分,其它项目新增土地指标50亩加1分。
2、新开发农业发展面积集中连片100亩以上,每个基地加记5分,新创办休闲农业、合作社的每家加记5分。
3、新引进投资项目,每100万元加2分。新建(扩建)成一个全市“三十佳”个私工业集聚区加记10分。新建(扩建)一个达标单位单未获“三十佳”个私工业集聚小区加记5分
4、完成嵊州市级小康示范村建设验收加记10分,完成村庄整治的村加记5分,完成绍兴市级环境整治村的加记10分。
5、创建生态村、文明村、卫生村、和谐村、产业特色村,经上级主管部门验收合格的每创建一个加3分,绍兴市级加6分。
6、积极开展各类争创活动,获嵊州市级、绍兴市级、省级单项先进分别加1分、3分、6分,完成市、镇下达指令性任务的及配合镇争创教育现代化省体育强乡镇等重点工作和重点任务的加记5分。
7、新征用土地(工业、商业、基础设施等),每10亩加5分。
四、考核方法与奖惩
各行政村按“五制”方法考核。
1、年初目标公示制。年初理清发展思路,开好村两委会,明确本年度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目标,并在村务公开栏公示。
2、报酬统收统支制。按村规范大小确定村干部误工报酬,实行全镇统筹统支。主职干部误工报酬由市、镇、村财政负担,其他干部由各村考核发放。
3、综合考评制。“五比”实绩考核占总考核成绩的70%,综合考评分占考核的30%。具体由镇党委、政府、农村工作指导员、该村党员干部与村民代表对村绩进行分级点评,总考核成绩为“五比”实绩考核和考评之和。
4、违规一票否决制。各村在计划生育、社会治安、信访、重大安全事故等方面违反规定、考核不达标的,实行一票否决制,年终取消各类先进的评比,并与村干部误工报酬挂钩。
5、年终实绩点评制。各村年终召开由党员、干部、村民代表参加的述职评议会,主职干部要对照年度计划及竞选承诺有关内容作年度工作述职,并对主职干部工作进行政绩或劣迹点评,确定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
五、考核实施
镇党委、政府成立“五比五制”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人大主席、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成员由党政班子成员和党政办主任组成。下设考核办公室,党委副书记兼任办公室主任。
六、考核结果的运用
根据年终考核得分高低,确定行政村前3名为年度工作考核优秀,予以表彰,并把相应村的主职干部待遇标准提高到基数的120%。
中共金庭镇委员会
金庭镇人民政府
二00八年六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