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绍兴市 > 嵊州市 > 正文

关于在全镇开展结对帮扶欠发达村和低收入农户奔小康活动的通知

2021-06-03 嵊州市 收藏

文章播报

语音引擎就绪
进度: 0/0 (0%)

中共金庭镇委员会

金委〔2008〕41号


关于在全镇开展结对帮扶欠发达村和低收入农户奔小康活动的通知

 

各村、镇属单位:

根据市委《关于以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为重点,深化拓展“树新形象、创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嵊市委〔20086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欠发达乡村和低收入农户奔小康工程的若干意见》(嵊市委〔200811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经镇党委研究决定在全镇广泛开展结对帮扶欠发达村和低收入农户奔小康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对帮扶欠发达村和低收入农户奔小康活动的对象

根据嵊州市实施欠发达乡村和低收入农户奔小康工程的总体部署,本次结对帮扶欠发达村和低收入农户奔小康活动的对象是年集体经济收入5万元以下的欠发达村(以2007年度农经报表为准)和2007年家庭人均收入4000元以下的低收入农户(以低收入农户状况专项调查结果为准),重点结对帮扶年集体经济收入3万元以下的欠发达村和年家庭人均收入2500-4000元、有发展愿望、具一定发展条件的低收入农户。

二、结对帮扶欠发达村和低收入农户奔小康活动的目标

本次结对帮扶欠发达村和低收入农户奔小康活动时间为2008年至2010年。到2010年,基本消除集体经济收入3万元以下的行政村,人均收入3500元以下的低收入农户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人均收入在2501元至4000元的低收入农户60%以上人均收入超过6000元。

三、结对帮扶欠发达村和低收入农户奔小康活动的任务及要求

1.制订计划。明确任务,落实各项帮扶措施。结合我镇的实际,制订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努力拓宽致富奔小康思路;培育主导产业和特色优势产业,扶持发展现代农业、家庭工业和三产服务业;加强劳动力素质培训,建立来料加工和劳务输出基地,开辟就业渠道;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加强村级班子自身建设,提高村级组织战斗力;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和低收入农户增收。同时对所辖经济薄弱村情况及低收入农户进行全面调查,提出发展计划和年度措施,切实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职责,扎实推进经济薄弱村整转和低收入农户增收。

2.部门联村。镇联系部门分别结对帮扶一个欠发达村或新农村建设重点村。市公安局联系金庭村,新闻传媒中心联系华堂村、人计局联系济渡村、供电局联系晋溪村。主要开展好“六帮助、六推动”:一是帮助扶持特色产业,推动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二是帮助开展教育培训,推动农村劳动力转移;三是帮助重点区域搬迁,推动农户下山安置;四是帮助改善生产生活条件,推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五是帮助提高农村保障水平,推动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和社会救助体系;六是帮助加强村级组织建设,推动完善村两委会的运作机制。

3.干部联户。镇在职干部职工、镇联系部门的在职干部、镇属部门在职干部分别结对一户低收入农户,并扩大到工商企业和农村党员干部、种养大户、个私业主等,做到低收入农户结对帮扶全覆盖。结对干部要认真学习宣传“三农”政策,提高做农村工作的能力;深入帮扶对象家中调查研究,帮助他们理清发展思路,因户制宜帮助制定发展措施;积极帮助提供致富信息、联系发展项目;负责帮扶项目生产可行性及效益的评估,指导帮扶对象科学实施项目;帮助落实生产扶持资金,监督扶持资金的合理使用。每年要提供一定数量的帮扶慰问金,切实解决其实际困难。

四、加强对结对帮扶欠发达村和低收入农户奔小康活动的领导

开展结对帮扶奔小康活动,是推动欠发达村发展和低收入农户增收,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载体,是进一步转变干部作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举措。各村、镇属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开展这一活动的重大意义,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把这项工作做实做好。

1.加强领导。结对帮扶奔小康活动由镇欠发达村和低收入农户奔小康工程领导小组统一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的工作指导、综合协调、督查考核等工作。各村要成立相应组织,做到党政领导“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明确分管领导具体抓,确保结对帮扶奔小康活动顺利实施。

2.明确责任。各村要做好基础工作,建立健全各项工作档案,严格按照标准把好低收入农户帮扶对象审核关,加强与联系单位、结对干部的沟通,做好帮扶对子的组建工作。镇机关干部要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在信息提供、技术培训、劳务输出组织、来料加工项目引进、农村经纪人培训等方面做好服务。要层层分解任务,责任到人,签订帮扶责任书,做到帮扶对象不脱贫,干部不脱钩。

3.建立档案。认真开展低收入农户建档立卡工作,摸清底数,由镇建立动态管理档案。在此基础上,根据市欠发达乡村和低收入农户奔小康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定到我镇的名额,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再由镇上报市欠发达乡村和低收入农户奔小康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列入市低收入农户首期帮扶对象。

4.确定干部。经审定的帮扶对象,原则上镇干部、镇联系部门干部及镇属部门干部予以帮扶。具体结对帮扶情况镇根据机关干部一人一户,对有发展愿望、具一定发展条件的低收入农户优先安排机关干部结对,其余低收入农户由各行政村干部、乡镇工商业主、种养大户结对到位,做到全面覆盖。

5.健全机制。要积极探索结对帮扶活动的长效机制,建立工作协调、信息反馈、工作例会、督查检查、考核等制度,及时掌握情况,加强工作督查,确保活动顺利开展。镇党建办、农办要承担牵头协调的工作职责,加强对活动的指导和督查。镇纪委要加强对帮扶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各村、单位要把低收入农户脱贫绩效作为干部年度目标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对工作积极、成绩明显的单位和个人,镇党委政府将进行表彰,对工作不力的将予以通报批评。

 

 

 

                                  中共金庭镇委员会

金庭镇人民政府

                                 00八年六月十八日

 

 

 

 

 

 

 

 

 


 

主题词:农村工作     结对帮扶活动      通知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绍兴市 > 嵊州市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chengzhoushi/20210603/236479.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

语音播报提示

您的设备需要手动确认才能开始播报

设备提示:

  • 请确保设备未静音
  • 点击确认开始播报
  • 支持后台播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