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嵊州市卫生局文件
嵊卫[2008]44号
关于开展2007年中央补助地方晚期血吸虫
病人内科治疗救助项目的通知
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财政部卫生部《关于下达2007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卫生专项资金的通知》(财社[2007]117号)和省卫生厅《关于开展2007年中央补助地方晚期血吸虫病人内科治疗救助项目的通知》(浙卫办疾控[2008]15号)精神,为确保我市2007年中央补助地方晚期血吸虫病人内科治疗救助项目顺利实施,特制定《嵊州市2007年中央补助地方晚期血吸虫病人内科治疗救助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八年五月十五日
主题词:卫生 血吸虫病 救助项目 通知
嵊州市2007年中央补助地方晚期血吸虫
病人内科治疗救助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卫生厅关于开展2007年中央补助地方晚期血吸虫病人内科治疗救助项目的通知》(浙卫办疾控〔2008〕15号)精神,我省将对符合治疗条件的晚期血吸虫病人提供医疗救助。为保证项目顺利实施,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背景
我市原有18个乡镇流行血吸虫病,历史累计病人61428例,其中晚期血吸虫病人614例。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通过采取积极有效的防治措施,于1995年达到血吸虫病传播阻断标准。由于血吸虫病曾在我市严重流行,历史病人较多,目前尚有晚期血吸虫病人2例,需要关怀和救助。
二、原则与目标
(一)原则
按照省卫生厅《晚期血吸虫病人内科治疗救助技术方案(试行)》确定救助对象,在病人自愿前提下,对已确诊的晚期血吸虫病人进行救助,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二)目标
通过救治,使晚期血吸虫病人改善临床症状,提高生命质量。
三、项目内容
(一)组织发动
市疾控中心发放告知书和申请表,告知救助有关政策和程序。
(二)确定定点医院
根据卫生部晚期血吸虫病救治定点医院设置有关条件,以方便患者、利于管理的原则,确定嵊州市人民医院为定点医院。
(三)确定救助对象
1、救助对象的条件
符合晚期血吸虫病诊断标准,自愿参加救助,且经济收入低于当地乡(镇)平均水平的患者。
2、救助对象的筛查
患者向市疾控中心提交申请表,附身份证复印件、近期照片、所在村(居)委会对申请人身份和经济状况的证明。市疾控中心对申请人进行初步筛查,符合条件者上报市卫生局。
3、救助对象的确认
市卫生局下达初筛名单,安排患者到定点医院进行确诊,接诊医生填报《浙江省晚期血吸虫病内科治疗救助个案调查表》。市卫生局对患者的个人资料、证明材料和定点医院的诊断结果等作进一步审核,确定救助对象,发放晚期血吸虫病人内科治疗救助卡。
(四)治疗救助
1、确诊的患者凭晚期血吸虫病人内科治疗救助卡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定点医院就诊。
2、定点医院应根据卫生部《晚期血吸虫病人内科治疗救助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和《晚期血吸虫病人内科治疗救助项目技术方案(试行)》,结合医疗项目收费标准、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管理办法和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合理检查、用药、收费。
3、2007年救助标准每人3000元,经费分配以省财政厅、卫生厅下发的文件为准。
(五)资料管理
1、定点医院必须妥善保存每位病人的病案资料和个案调查表,实行专人保管,以备查验。并将个案调查表复印件交市疾控中心和省血吸虫病防治中心。
2、市疾控中心必须妥善保存每位病人的申请表和个案调查表。及时将个案资料输入数据库,完成资料整理、统计、分析,并将总结材料上报省血吸虫病防治中心和市卫生局。
四、组织管理
(一)市卫生局负责晚期血吸虫病人内科治疗救助工作的组织实施与督查。
(二)市疾控中心负责制定实施方案、组织发动、技术培训、资料统计。
(三)定点医院负责晚期血吸虫病人体检、确诊及内科治疗救助。
(四)按照财政部、卫生部有关文件精神,救助经费统一管理,专款专用。
五、项目进度
(一)5月份前制定“晚期血吸虫病人内科治疗救助项目实施方案”,并确定定点医院。
(二)6月份起开展内科治疗救助对象的体检、审核工作,对确认的救助对象开展内科治疗。
(三)年终完成项目总结评估报告及数据库录入工作并上报。
附件:1、晚期血吸虫病人内科治疗救助告知书
2、浙江省晚期血吸虫病人内科治疗救助申请表
3、浙江省晚期血吸虫病人内科治疗救助卡
附件1:
晚期血吸虫病人内科治疗救助告知书
同志:
您曾患有血吸虫病,为此我们深表同情。为了减轻您的医药费负担,我省建立了晚期血吸虫病人内科治疗救助项目,具体事项告知如下:
一、享受对象:救助对象必须是历史血吸虫病人或晚期血吸虫病人,自愿申请要求救助,经免费体检确诊为晚期血吸虫病人,可享受医疗救助,不参加体检复查者作自动放弃处理。
二、就诊医院:确诊病人在嵊州市卫生局办理晚血病人医疗救助卡,凭晚血病人医疗救助卡和本人身份证在我市定点医院市人民医院就诊,非定点医院就诊不享受晚血病人医疗救助。
三、报销范围:晚血病人的治疗费报销参照卫生部《晚期血吸虫病人内科治疗救助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执行。
四、报销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订的报销幅度,定时、定点或定期进行。
咨询电话: 83014443
嵊州市卫生局
200 年 月 日
附件2: 浙江省晚期血吸虫病人内科治疗救助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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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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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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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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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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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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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均年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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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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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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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 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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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 复印件 |
贴身份证复印件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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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申请 |
我已阅读告知书,了解相关政策和程序,自愿申请参加晚期血吸虫病人内科治疗救助。 签名: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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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居)委会 意见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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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 卫生局意见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附件3:
浙江省晚期血吸虫病人内科医疗救助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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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照片 |
姓名:
性别:
年龄:
嵊州市卫生局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