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嵊州市卫生局文件
嵊卫[2008]77号
关于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14号提案的答 复
汪明苗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重视农村医疗卫生体系建设,确保农民身体健康和农村环境卫生的改善”的提案(第14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农村医疗卫生体系建设的问题。近年来,我市围绕构建安全、舒适、和谐、优美的就医环境和提供方便、连续、廉价、优质的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投入资金5000万元,新建、改建长乐等15家卫生院,基本完成乡镇卫生院建设改造任务,并创建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6家、社区卫生服务站75家,建立了以综合性医院为龙头、以专科医院为特色、以提供“六位一体”服务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枢纽、以村卫生室为基础,满足不同层次需求的三级医疗服务网,使农村居民就医条件有了明显改善。同时,我们通过设立乡镇公共卫生科、配备村级公共卫生联系员,建立了以市级公共卫生机构为主体,乡镇(街道)卫生院和公共卫生科为枢纽,村卫生室和村级公共卫生联系员为基础的三级公共卫生服务网,保障了农村公共卫生安全。今后几年,我们将继续围绕努力使全体人民“病有所医”的目标,不断健全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重点是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到2010年,全市要创建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7家、社区卫生服务站127家,达到每6000人口左右拥有一家社区卫生服务站的目标;另外对现有293家村卫生室进行规范、整合,逐步纳入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共同来做好农村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工作。
二、关于全市医疗资源应让农民共享的问题。为提高乡镇卫生院的技术水平和让农村居民就近看好病,我市从2006年起实施了名优医师下乡工程,选派市级医疗卫生单位的名优医师定期或不定期地到乡镇、村开展各项医疗卫生服务,并与医疗机构对口支援、专科技术对口扶持、护理院感管理指导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收到了较好的效果。在此基础上,今年我们又出台了市属医疗单位支援社区卫生服务的实施意见,开展专科扶持、中医药建设支援、牵手社区、定期医疗卫生下乡送温暖、选送骨干业务进修、下派专家技术指导等工作,以进一步提高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技术能力。
三、关于“赤脚医生”的待遇问题。的确,“赤脚医生”(现为“乡村医生”)作为农村三级预防保健网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农村卫生事业发展和农民身体健康作出了一定的贡献,这在历史上也应该说是功不可没的。目前他们在村卫生室执业,村卫生室是由村民委员会举办的为村民健康服务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一不收执业管理费,二不收工商管理费,三不缴纳营业税,这与个体行医完全不一样。而且,他们的业务收入没有纳入村级财务管理,已直接作为个人的劳务收入。此外,近年来对于直接参与农村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乡村医生,我们按照其承担的工作量给予一定的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贴。因此,应该说乡村医生已经在一定程度上享受到了相关待遇。至于养老保险等其他待遇,目前上级部门尚未出台相关政策,待有政策出台后,我们将积极争取市政府落实相关政策。
四、关于提高“新农合”门诊报销比例问题。我市从2005年起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2006年起设立门诊报销并逐年提高报销比例,2006年为10%,2007年1-6月提高到15%,2007年7月1日起提高到20%,2008年起提高到25%,2008年7月1日起中药饮片报销比例再提高10%,住院报销比例也有相应的提高,并且今后还将随着筹资标准的提高而提高门诊、住院报销比例。
感谢你们对卫生事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你们对我们的工作继续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联系科室:医政科;联 系 人:魏德江;联系电话:83017619。
嵊州市卫生局
二00八年七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卫生 政协 农村卫生 提案答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