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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嵊州市鹿山街道委员会文 件
嵊鹿委〔2008〕44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家庭教育工作的通知
各办、工作片,行政村、社区、学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积极的努力,现将进一步加强家庭教育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二次全会精神,围绕“创业创新”战略部署,坚持以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根本,创新思路,拓展途径,丰富载体,开展活动,切实提高家庭教育工作水平,为和谐嵊州的建设和可持续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二、工作领导小组
为切实提高家庭教育工作水平,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鹿山街道决定成立家庭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竺乐乐
副组长:章宝芹
成 员:赵 霞 刘飞平 徐金虎 王国金 张科一
楼志余 李小芬 尹亚飞 蒋林飞 求松娟
史海燕 裘秋叶
三、工作目标及内容
1、加强家庭教育工作阵地建设。全街道所属学校100%建立家长学校,建立家庭教育心理咨询室1个,争创嵊州市级、绍兴市级示范家长学校各1个。50%行政村、100%社区建立家庭教育指导站,争创村级家庭教育指导站示范点2个。
2、实施家庭教育农村巡讲工程。落实“为了孩子的明天,让我们从今天做起”家庭教育农村巡讲计划,要求各家长学校(家庭教育指导站)开展讲座至少1场,讲座可邀请总校教导团教员讲课,也可自行安排人员讲课。
3、实施家庭教育“百千万工程”,开展家庭教育宣传周活动。结合本地实际,开展以“知荣辱、树新风、迎奥运、我行动”为主题的《2008年家庭道德教育宣传实践月》活动。积极参与“感动绍兴”十佳母亲评选活动。
4、关注留守儿童建康成长。实施“同在蓝天下,共享一个家”留守儿童关爱工程,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留守儿童结对工作,结对率达到50%,创建成留守儿童之家2个。
5、关心单亲家庭、贫困家庭等特殊家庭未成年人成长,继续实施“春蕾计划”助学结对和帮扶单亲特困母亲家庭。
6、办好农村人口学校、准父母家长学校,开展宣讲活动,传播优生、优育、优教知识,提高家长对青春期子女教育的能力和水平。
7、办好法制学校,宣传法制知识、教育方针,分析学生特点,并提出切实可行的要求,促进家长和学校的信息交流,预防青少年犯罪。
三、工作要求
1、要认清形势,明确任务,进一步提高对开展好家庭教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社会教育是教育工作的三大体系,是国民教育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对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村、社区、学校等单位和全体教育工作者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把家庭教育与社会教育、学校教育紧密结合起来,着力转变家长的教育观念,树立他们正确的儿童观、亲子观、人才观,切实提高家庭教育的有效性。
2、要突出重点,开拓创新用科学的方法指导和推进家庭教育工作。各级各部门要加强调查研究,深入了解当前家庭教育的现状,以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矛盾,开展农村家庭教育现状、未成年人犯罪问题未成年人心理健康等课题的调研,探索当前形势下共同推进未成人工作的社会网络化机制建设。
3、要加强领导,整合资源,确保我街道家庭教育工作上新台阶。街道由妇联牵头成立了家庭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各级妇联组织、教育、共青团、关工组、计生、司法所等部门要互相配合、通力合作,加强对家庭教育工作的统筹协调,使家庭教育与社会教育、学校教育紧密结合起来,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的环境和氛围。
中共嵊州市鹿山街道委员会
2008年7月30日
主题词:家庭教育 工作 通知
报:市家庭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