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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嵊州市鹿山街道委员会文 件
嵊鹿委〔2008〕46号
关于举办鹿山街道第七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
通 知
各工作片、社区、教育党总支及有关企事业党支部:
根据建党工作要求,为认真做好党员发展工作,保证党员发展质量,进一步帮助入党积极分子端正入党动机,贯彻执行十七大精神,明确共产主义奋斗目标和党的性质、现阶段任务,了解掌握党的基本知识,努力实践“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切实提高思想政治素质,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努力。经研究,决定举办鹿山街道第七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各行政村、社区、教育、企事业单位党组织推荐的入党积极分子。
二、培训时间:8月12日─14日共三天。
三、地点:市委党校五楼阶梯教室。
请各党总支、党支部及时通知培训对象,妥然安排好工作,随带培训资料费及班务、膳食等费用每人300元,于8月12日上午7:30前到市委党校一楼报到,7:30进行动员、上课,望准时参加培训勿误。
中共嵊州市鹿山街道委员会
二○○八年八月四日
主题词:积极分子 培训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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