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嵊州市卫生局文件
嵊卫[2008]92号
关于印发嵊州市小餐饮卫生整治与规范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卫生监督所、各乡镇(街道)卫生院:
现将嵊州市小餐饮卫生整治与规范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嵊州市卫生局
二〇〇八年八月二十日
主题词:卫生 小餐饮 整治与规范 实施方案 通知
嵊州市小餐饮卫生整治与规范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改善我市餐饮消费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嵊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嵊州市“十小”行业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实施意见的通知》(嵊政办发[2008]116号)和浙江省卫生厅《关于开展全省十小行业小餐饮卫生整治和规范工作的通知》(浙卫办监督[2008]12号)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 目标要求
按照省小餐饮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行动的主题口号“十万小餐饮,三年大改观 ”要求,全面实行卫生许可证制度、原料进货索证制度、卫生信息公示三项制度,全面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达到“布局基本合理,设施基本齐全,制度基本完善,卫生基本达标”的目标,逐步建立和完善小型餐饮业行业食品卫生长效监管机制,促进餐饮业健康有序发展。具体分三年组织实施,各年目标任务如下:
2008年工作目标:摸清全市小餐饮的基本状况,建立完善监管档案;建立健全目标考核责任制和各项卫生监管制度;结合实际完善各类小餐饮单位卫生许可条件,明确基本的卫生要求;在甘霖镇、金庭镇开展小餐饮整治试点,试点区域内达到“4个100%”的目标:即小餐饮建档率100%、无证照经营及使用违法食品原料加工食品行为的查处率100%、量化分级率100%、食品原料采购索证台帐建立率100%。同时,总结小餐饮整治规律,重视典型示范作用,开展“小餐饮示范点(店、食堂、街等)”创建活动。
2009年工作目标:全面开展小餐饮卫生整治行动,组织召开现场会,充分发挥示范点的典型引路作用,推动小型餐饮行业按照卫生要求开展经营活动,建立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具体包括:扶植引导基础条件较好的小型餐饮单位提升卫生水平,起到示范作用;改造基础条件较差的小型餐饮单位达到基本卫生要求;关停转化达不到基本卫生要求的小型餐饮单位。同时,对故意制售假冒伪劣产品,以及加工经营条件恶劣、安全隐患严重又不主动整改或屡次整改仍不到位的,要坚决予以打击或关停,以净化农村餐饮消费环境,规范市场秩序。
2010年工作目标: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小餐饮整治成果,基本消除餐饮业存在的突出卫生安全隐患,做到:证照齐全并上墙,环境整洁卫生,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健全、明示并有效执行,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原料进货台帐并试行进货验收,餐具消毒、保洁,有专用的垃圾桶,餐饮从业人员持有有效健康证,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农村餐饮食品监管网络基本形成;小餐饮食品卫生长效监管机制基本健全;农村餐饮消费安全得到有力保障。
二、工作重点
重点对象:200㎡以下餐饮店、家庭式农家乐、政府统一规划区饮食小摊点、幼儿园及中小学学校食堂,通称“小餐饮”(下同)。
重点区域:市区及城乡结合部、中心镇和小餐饮行业比较集中的区域,以及无证经营问题突出的区域。
重点问题:加工经营中无证经营及“脏、乱、差”等卫生问题,具体包括:无证或不按照法律规定、从事餐饮经营的行为;加工供应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餐饮食品。
三、方法步骤
2008年小餐饮整治与规范工作分4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组织准备阶段(7月至8月)。
1.制定标准,组织培训。根据《浙江省小型餐饮业卫生许可条件》、《浙江省“农家乐”餐饮卫生许可条件》、《浙江省小型幼托机构食堂卫生许可条件》和《浙江省乡村小学食堂卫生许可条件》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适当调整简化,制定各类小餐饮的整治标准;开展卫生监督员培训,统一思想认识,明确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整治重点、整治标准和工作要求。
2.完善制度,建立网络。建立并完善划片包干为主要形式的监管机制,进一步明确辖区内条和块的监管责任领导及责任监督员的工作职责和考评机制,在责任区内实行网格化的监管模式。
3.宣传发动,营造氛围。编印小餐饮卫生整治与规范宣传资料,开展小餐饮业主及从业人员有关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卫生知识及有关小餐饮卫生整规标准要求的专题培训,提高小餐饮经营业主主动参与整治与规范的积极性。
(二)普查建档阶段(8月)。
充分发挥社区责任医生、村(社区)公共卫生联络员和乡镇(街道)公共卫生管理员的卫生协管作用,对整治范围内小餐饮的基本情况进行全面调查登记,包括证照、业主基本情况、加工供应的食品类别及卫生设施条件等,全部建立监管档案。
对无证经营的小餐饮,分别按相应的卫生许可条件逐一核审。要把各类无证小餐饮分为:经整改后即可发证的;短期整改仍达不到卫生许可条件,但通过管帮结合并给于一定的整改期限有可能达到卫生要求,在整改期限内做出食品安全承诺的;整改达不到要求,应予以取缔的。做到统筹安排,分批分步落实整治工作。
对已领取卫生许可证的各类小型餐饮单位,按相应的量化分级评分表实行拉网式检查,评定其等级。根据评定结果,制定具体整治规划,逐步消除D级单位,增加A、B级的比例。
(三)整治试点阶段(9至11月)。
甘霖镇、金庭镇分别开展小饮食店、小农家乐、小饮食摊群、幼儿园及中小学学校食堂等行业的整治试点,提高小餐饮整体的卫生条件和管理水平。对一些基本条件不具备,卫生设施极差的农村小餐饮店必须予以取缔,解决一批食品安全隐患大、群众反映强烈的区域性行业性餐饮卫生问题。
开展创建“乡镇餐饮卫生示范街”、“农村小型餐饮食品卫生示范店”、“农家乐食品卫生示范店”、“农村中小学学校食堂食品卫生示范单位”活动,树立典型、总结经验,为2009年全面开展整治工作打下基础。
(四)总结检查阶段(12月中旬)。
对整治工作进行分析总结,并于12月15日前将2008年度的工作总结报市卫生局。
2009年、2010年的整治与规范工作方案另行制定。
四、工作要求及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小餐饮整治与规范工作领导小组,钟璋花副局长任组长,徐建琴、陈惠山、潘明钧、求荣庆、郑再华、支亚渊为成员,负责全市小餐饮整治规范工作的组织协调等工作。市卫生监督所具体实施全市小餐饮整治规范工作,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标准,落实监管区域和责任,采取错时工作制等监管方式,完成各项整治任务。各乡镇(街道)要充分发挥城乡社区责任医生、村(社区)公共卫生联络员和乡镇(街道)公共卫生管理员的卫生监督协管职能,建立健全基层卫生监督协管网络并落实协管责任。
(二)堵疏结合,分类治理。在全面排查摸清小餐饮行业底数,掌握存在的突出问题的基础上,分类制定整治标准,做到打扶结合、疏堵并举。要正确处理好二个关系:一是整治与创业就业的关系。既要整治问题严重的餐饮单位,更要注重规范、服务、提升,做到宽严相济,让更多的群众成为创业者。二是整治与便民利民的关系。既要关停取缔一批无证照的餐饮单位;又要整改帮扶一批小餐饮单位达到规范要求,方便群众生活。在整治和规范中还要主动联合工商、质监、城管、教育等部门,建立部门联动、区域联动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三)强化宣传,正确引导。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重要作用,切实加强舆论引导。要深入农村、社区大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知识,宣传开展小餐饮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提高公众消费安全意识。要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制度,通过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及时发布小餐饮整治工作取得的成效及先进经验,扩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同时,要对公民的监督权实施有效保护,进一步完善举报投诉制度,方便群众举报,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重视消费安全的良好氛围。
(四)及时总结,畅通信息。根据市政府和绍兴市卫生局的要求,为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对小餐饮行业的整治和规范采取月报告制度。具体报送要求如下:(1)市卫生监督所确定一名信息员,负责小餐饮整治和规范工作联系及信息报送工作;(2)从8月份开始,每月底以电子邮件和书面形式报送一次全市工作动态及汇总一次全市专项行动工作情况(报送格式见附件);(3)12月15日前做好今年全市小餐饮行业的整治和规范工作总结。信息报市卫生局,经领导小组阅示后上报。
附件:浙江省“十小”行业小餐饮整治和规范工作报表
附件:
浙江省“十小”行业小餐饮整治和规范工作报表
上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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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餐饮店 |
小食堂 |
农家乐 |
餐饮摊点 |
合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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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接合部 |
乡镇 |
村 |
其他 |
合计 |
中小学学校食堂 |
幼儿园食堂 |
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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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户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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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 |
整治前 无证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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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合格发证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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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缔户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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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证 |
有证 单位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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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符合 要求户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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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合格户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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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卫生 示范单位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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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检查 户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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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户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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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没款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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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知识 培训人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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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报道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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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宣传资料(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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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负责人签名: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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