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嵊州市卫生局文件
嵊卫[2008]90号
转发省卫生厅、财政厅关于做好第二轮参合农民健康体检工作的补充意见
各乡镇(街道)医疗单位:
现将浙江省卫生厅、财政厅《关于做好第二轮参合农民健康体检工作的补充意见》(浙卫发〔2008〕195号)转发给你们,并根据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关于参合农民健康体检工作指标
根据省厅要求,经请示绍兴市卫生局同意,我市第二轮农民健康体检率指标也调整为60%以上,2008年要求达到30%以上。
二、关于体检项目包
根据省厅要求,各单位可自行选择,并将各类人群所选择的项目报市卫生局医政科。7岁以下儿童体检时要告知家长可免费检测乙肝的信息,自愿同意检测的要给予检测,中小学生体检虽按二年一次作乙肝筛查,但今年最好能够开展乙肝筛查。
三、关于报表的填写
为了及时掌握各单位体检进度,我市实行季报制,于每季初5日前报市卫生局医政科(即每年4月、7月、10月、1月5日前)。
嵊州市卫生局 嵊州市财政局
二00八年八月十三日
主题词:转发 农民 健康体检 补充意见
附件4
第二轮参合农民健康体检项目包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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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群分类 |
体检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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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岁以上老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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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成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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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龄妇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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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岁儿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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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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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体检流程: | |
单位(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