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嵊州市科学技术局文件
嵊科技[2008]46号
关于转发浙江省科技厅
《关于组织申报2008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的通知》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为更好地做好我市高新技术企业的申报工作,现将浙江省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2008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的通知》的文件转发给你们,并就组织开展2008年我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初审工作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初审受理时间
今年从9月开始,分四批开展初审认定工作,具体初审受理时间如下:
9月1日—9月10日;
9月10日—9月25日;
10月7日—11月3日;
11月9日—12月3日;
企业在每批受理截止日期前交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管理办公室各成员单位(详见附件1)。
二、受理初审部门及工作流程
1、受理初审部门企业应将申请材料分送市科技局、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等部门进行初审,各部门具体申请受理材料科室为科技局工业科、财政局企财科、国税局政策法规科、地税局税政科。
2、受理初审工作流程
市高新技术 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办公室审核并上报
企业→市科技局审核→财政局审核→ →
—地税局审核—
三、各部门受理审核内容
1、科技局负责审核以下申报材料真实性
① 主要产品所属技术领域
② 职工总数,大专以上学历科技人员数,研发人员数
③ 核心自主知识产权
④ 科技成果转化能力
⑤ 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
⑥ 审计中介机构资质条件
2、财政局负责审核以下申报材料真实性
① 总资产和销售额成长性指标
3、税务部门负责审核以下申报材料真实性
①近三年来企业的销售收入,其中最近一年的销售收入
②近三年来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
③近三年来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的比例
④近三年来的高新技术产品销售收入,其中最近一年的高新技术产品销售收入额
四、企业需提供的材料
1、嵊州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办公室初审审批表(详见附件2)
2、浙江省科技厅要求提供的有关材料(详见附件3)
今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企业尽快组织力量对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要求抓紧上报。
附件:
1、关于成立嵊州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办公室的通知
2、嵊州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初审审批表
3、浙江省科学技术厅要求提供的有关材料
嵊州市科学技术局
2008年9月2日
主题词
报:市委办、人大办、市府办、政协办、马永信副市长
抄:
嵊州市科学技术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