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嵊州市卫生局文件
嵊卫[2008]122号
关于成立嵊州市卫生局内部审计科的
通 知
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加强卫生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建立健全单位内部审计制度,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规范收支管理,促进卫生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国家卫生部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嵊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和《嵊州市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的精神,经研究决定,成立嵊州市卫生局内部审计科。
一、 内部审计科职能
1.贯彻政府有关审计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围绕单位的中心工作以及对审计工作的要求,研究起草本单位内部审计工作的制度、规定、办法等规范性文件。
2.对下属医疗卫生单位的财务收支和经营状况进行审计。
3.按本单位要求和安排,对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任期目标经济责任或离任审计。
4.开展投资效益的审计调查,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维护国家、集体和职工个人的利益。
5.围绕本单位的中心工作,积极探索经济效益审计的新路子。
6、会同本单位财务部门,配合国家审计机关和上级主管部门对单位的审计工作。
7.根据本单位领导交办的问题,开展专项审计,并提出加强管理,提高效益的建议。
8.完成上级单位交办的其他审计事项。
二、内部审计科长由鲍祥海同志担任。
三、内部审计科从2008年10月1日起运行。
二○○八年十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机构 成立 通知
抄送:嵊州市审计局。
嵊州市卫生局办公室 2008年10月23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