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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地方税务局文件
嵊地税政(2008)75号
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
关于公布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
优惠目录(2008年版)的通知
各税务所、直属分局、稽查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的通知》(财税[2008]117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认真学习,做好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宣传和落实工作。在执行中有什么问题和建议,请及时与市局联系。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的通知
二OO八年十月十日
主题词:转发 企业所得税 优惠目录 通知
嵊州市地方税务局办公室 2008年10月10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