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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教育体育局文件
嵊教体 人 [2008] 47 号
关于同意钱丹红等93位大学本科毕业生
转正的通知
各市属学校、乡镇(街道、开发区)中心学校、民办学校:
根据国办发[93]85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意见》文件规定,经本人总结,学校评议考核,教体局研究同意:钱丹红、孙斌、王海俊、赵军、王波平、王美玲、赵慧、应寨铃、吕好、王蓓、裘媛、沈狄剑、支霞、沈亚飞、黄利萍、章城峰、商露英、王瑜、钱丽、钱伟丰、张微、商少侠、陈周芹、王珏、邢翠、张奇、沈美珏、马佳、姚宝乐、储银芳、沈国平、姚盈、钱吉林、施雪平、赵鑫学、童海勇、叶秋芳、施橹、史丹萍、梅春燕、马玉钗、沈娜、张维、袁琼慧、李小敏、饶丽、戴烨、裘恺、张俊学、谢必成、裘钦、蔡晓晶、袁小钗、马利勇、王焱斌、王钰萍、魏炼、张科霄、叶红、陈斌、邢来明、竺青、任武佳、金斌晓、孙丹阳、章俊龙、李娟、王芳、许丽燕、赵康、徐峰、许炎均、程芝娟、张甜甜、魏男南、冯美娜、张丽煜、陈玉莲、冯园、史燕芳、张益锋、童冯娜、宋晓波、张萍、斯铖锴、马李峰、陈文、王益锋、董军锋、竺锋波、周聪、王荔丽、邢晓园等93位大学本科毕业生于2008年8月按期转正。从转正之月起工资定事业单位助级:岗位工资590元、薪级工资151元、(农村学校165元)、提高教师待遇享受10%为74.1元、(农村学校75.5元)、岗位(职务)津贴80元、新职务津贴70元、省补190元、职务补贴260元、浮动工资30元。其它各项待遇与在职教师同等享受。
二○○八年十月六日
主题词:转正 通知
嵊州市教育体育局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