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嵊州市地方税务局文件
嵊地税征(2008)84号
关于暂停征收税务登记证工本费的
通 知
各税务所、直属分局:
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确保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根据嵊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暂停征收、减免或缓征129项涉企行政事业和服务性收费的通知》(嵊政办[2008]171号)文件精神,从2008年11月1日起暂停征收税务登记证工本费,请各单位贯彻执行。
二○○八年十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暂收 工本费 通知
嵊州市地方税务局办公室 2008年10月27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