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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文件
嵊工商〔2008〕99号
转发绍兴市工商局关于印发 《查处无照经营行为部门抄告制度》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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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工商〔2008〕99号 |
各工商所:
为了进一步加大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工作的力度,发挥各部门查处无证无照经营的职能,营造和维护正常的市场经营秩序,现将绍市工商企〔2008〕9号《关于印发〈查处无照经营行为部门抄告制度〉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印发《查处无照经营行为部门抄告制度》的通知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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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无照 查处 抄告制度 通知 嵊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公室 2008年11月26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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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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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市工商企〔2008〕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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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局、市局各分局: 附件:绍兴市工商局无照经营情况联系抄告单 二○○八年五月十五日 查处无照经营行为部门抄告制度 为了更好地贯彻国务院《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规定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由各职能部门综合治理的精神,并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以及《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无证无照查处取缔工作的意见》的有关规定,按照对无证无照经营相关行为“谁前置,谁主办;谁推诿、造成后果谁负责” 的处理原则,特制定本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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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无照 查处 抄告制度 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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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工商局办公室 |
2008年5月15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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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工商局无照经营情况联系抄告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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