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嵊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文件
嵊文广新字〔2008〕72号
关于公布嵊州市2008年度文化市场文明示范场所名单的通知
各文化经营场所、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创建“嵊州市文化市场示范创建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我局于今年在全市深入开展了文化市场示范创建活动,通过行业协会推荐、日常监管综评、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经研究决定,嵊州市东方印刷有限公司等10家单位为嵊州市2008年度“文化市场文明示范经营场所”,现将具体名单公布如下:
嵊州市东方印刷有限公司
嵊州市东立彩印包装有限公司
嵊州市雨晨包装印刷有限公司
嵊州城中包装有限公司
嵊州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
嵊州市国商大厦有限公司
嵊州市杰品音像书店
嵊州市大虫网吧
嵊州市动力网吧
嵊州市条顿网吧
二00八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 文化市场 示范场所 通知
报:市委办、市府办、市委宣传部、有关市领导
嵊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办公室 2008年12月24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