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嵊州市招投标市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嵊招管办〔2008〕10号
关于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有关事项的通 知
各工程建设项目有关投标企业:
为加强对我市招投标市场及交易活动的管理,规范交易行为,确保交易规范有序运行,根据招投标法律、法规及有关管理办法规定,就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间问题
根据市政府协调会议精神,为加快投标保证金退还速度,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间调整为: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退还。
二、关于投标人报名后不明原因不参加投标问题
1、投标人参加工程建设项目报名或抽签入围后,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如期参加投标开标活动。确实因故不能参加投标的,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截止日三天前,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投标中心工程建设项目交易部和招标人(招标代理),并由中心交易部向招管办督查科备案,书面告知须载明不参加投标活动相关原因,无书面告知或逾期告知作不明原因处理。
2、投标人在报名或抽签入围后不明原因不参加投标的,我办将对该投标人予以警告;连续二次或在一年内累计三次在报名或抽签入围后不明原因不参加投标的,我办将对该投标人记入“黑名单”,并请出本市招投标市场,视情在半年至二年内不准其参加本市招投标交易活动。
3、对记入“黑名单”的投标人,我办将书面通知投标人,并将处罚结果在网上公布,同时通报投标人当地相关行业监管部门,视情建议行业监管部门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
三、关于投标人调换项目经理(建造师)问题
投标人参加报名时所报的项目经理(建造师)在报名后一般不予调换,确因所报的项目经理(建造师)在报名后有其它项目中标需要调换的,须在资格预审前(不实行资格预审的项目在出售招标文件前),由投标人向招投标中心工程建设项目交易部和招标人(招标代理)以书面形式提出更换要求,并提供相关资料,逾期一律不予更换。
嵊州市招投标市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二00八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招投标 管理 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