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绍兴市 > 嵊州市 > 正文

关于转发《嵊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整治的...

2021-06-03 嵊州市 收藏

文章播报

语音引擎就绪
进度: 0/0 (0%)

 

 

嵊州市卫生局文件

 

嵊卫〔2009〕24号


关于转发《嵊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整治的通知》的

         

 

各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嵊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整治的通知》予以转发,请各单位按文件精神认真执行。开展消防安全自查、检查和整改验收情况请于415日前以书面形式报市卫生局(联系人:黄小红,联系电话:83012271)。

 

                       ОО九三月十一日

 

 

 

 

 

 

 

 

主题词:转发  消防安全  专项整治  通知                   

  

嵊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嵊政办〔200924

 

 

 

 

 


 

嵊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整治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近期以来,全国连续发生多起重大火灾事故。21日,福建长乐市拉丁酒吧发生火灾;23日,杭州花都市场发生火灾;25日,武汉市汉正街批发市场发生火灾;29日,中央电视台新址附属文化中心建设工地发生火灾。为吸取教训,举一反三,防止类似火灾事故的发生,现决定在全市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整治活动。

一、专项检查整治的范围

(一)关系国计民生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二)商场、市场、学校、医院、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

(三)高层、地下建筑;

(四)“三合一”整改场所;

(五)集中租住的出租民房;

(六)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单位;

(七)“六小”场所。

二、专项检查整治的内容

(一)建筑和场所的消防合法性;

(二)建筑防火条件与使用功能的一致性;

(三)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畅通,安全疏散设施完整有效;

(四)建筑消防设施、器材的完好性;

(五)电气线路、设备的安全性;

(六)单位内部的防火岗位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七)消防安全管理人的管理情况和管理能力;

(八)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九)火灾应急预案的修订和演练情况;

(十)防火巡查、消防检查记录情况;

(十一)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

(十二)成立义务消防组织建立和活动情况;

(十三)建筑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

三、专项检查整治的时间安排和工作部署

(一)时间安排

200931日至531

(二)工作部署

本次专项检查整治采取单位自查自改和组织抽查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部署发动阶段(31日至310日):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消防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科学分析本辖区、本部门的消防安全现状,研究制定整改思路。

2.自查自纠阶段:(311日至331日):由各单位对照此次要求逐一进行自查,对自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逐项抓好落实,逐项整改完善。

3.检查整改阶段(41日至420日):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分别组织检查组对辖区内或下属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的情况进行检查。市政府将在适当时候组织有关部门对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开展消防检查工作的情况进行抽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单位必须立即整改。

4.验收处理阶段(421日至510日):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要组织专门人员对自查排查发现的问题的整改结果进行逐一检查验收,并把验收结果报市防火委办公室(设在市消防大队),市防火委办要对检查验收情况进行督查,确保全部整改到位。

对检查发现存在严重火灾隐患且不主动整改,或多次整改仍未能达到整治标准的单位要严格按照嵊政办[2008]182号文件处理,确保执法的严肃性。 

5.巩固提高阶段(511日至531日):市政府将对检查情况进行专项督察通报。各单位要针对自查和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总结反思,并提出整改巩固提高方案。市消防大队要根据检查发现的问题,设计并组织一次消防安全演练,在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单位要到场观摩。确保整治成果得到有效巩固。

五、工作要求

(一)要吸取教训,高度重视。各单位要从近期内全国的重、特大火灾事故中吸取教训,提高警惕,克服麻痹思想,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抓好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整治工作。

(二)要认真组织,全力整改。各级领导要亲自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带领有关人员对本辖区、本单位的各类建筑和场所认真组织检查,对照消防规范逐一查找隐患,要针对发现的火灾隐患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一般火灾隐患要马上进行整改,重大火灾隐患要迅速制定整改计划,组织人力、物力落实整改工作,努力消除火灾隐患。

(三)要广泛宣传,提高意识。要通过这次专项检查整治活动,进一步深化消防常识普及和社会化消防培训,切实消除火灾隐患。宣传部门、新闻媒体要通过开设消防专栏、制作消防专题节目,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劳动保障、教育、安监部门要通过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活动,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公安消防部门要切实抓好消防安全管理和责任落实。

各单位开展消防安全自查、检查和整改验收的情况,请于430日前以书面形式报市防火委办公室(联系人:何国良,联系电话:83207119)。

 

 

                    二○○九年三月三日       

 

 

 

 

 

 

主题词:消防  整治  通知

  抄送:市委办,市人大办、政协办。

嵊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34日印发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绍兴市 > 嵊州市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chengzhoushi/20210603/235088.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

语音播报提示

您的设备需要手动确认才能开始播报

设备提示:

  • 请确保设备未静音
  • 点击确认开始播报
  • 支持后台播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