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中国人民银行嵊州市支行文件
嵊银发〔2009〕33 号
印发《关于做好2009年全市农村支付结算
服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各市级银行业金融机构:
现将《关于做好2009年全市农村支付结算服务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银行应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及联系人名单请于2009年5月10日前报市人民银行营业室。
附件:1、关于做好2009年全市农村支付结算服务工作的意见
2、嵊州市农村支付结算服务工作具体任务主办行落实表
二○○九年四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会计管理 支付结算 意见 通知
抄送:市中心支行会计财务科。
内部发送:行长室。
联系人:朱建华 联系电话:83018221 (共印17份)
打 字:周雀屏 校 对:朱建华
中国人民银行嵊州市支行办公室 2009年4月29日印发
附件1:
关于做好2009年全市农村支付结算服务工作的意见
为切实改进我市农村支付结算服务工作,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上级总体工作部署,结合嵊州实际,特提出本工作意见。
一、2009年全市农村支付结算服务工作总体目标。
大力推进以银行卡为代表的各类支付结算工具的应用,有效开展支付结算宣传活动,继续改善农村支付结算环境,加强支付结算队伍建设,探索提升支付结算服务水平的方法和途径,在市人民银行的统一组织协调下,通过发挥我市银行业金融机构支付结算功能的总体作用,支持地方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二、突出“五个重点”,全面推进农村支付结算服务工作。
(一)以大力推广银行卡为重点,推进各类支付结算工具的应用。
1、各银行要结合自身特点,通过重点推广1?2个特色产品,促进各类银行卡的推广应用。市人民银行将通过重点参与农行“金穗惠农卡”、绍商行“兰花卡”的协调工作,以点带面推动全市银行卡的推广应用工作。市农行、绍商行嵊州支行应按季将“二卡”推广工作情况报告市人民银行。
2、根据上级人民银行关于”四个一”即一街、一场、一镇、一特色(即农行“金穗惠农卡”、绍商行“兰花卡”的推广)的工作要求,各银行要加大县城及中心集镇的银行卡受理环境建设。一是要在年底前,将县城北直街国商大厦至三江购物中心的商业繁华地段打造成“刷卡无障碍示范街”,推动县城银行卡的应用。二是要在浙东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积极推进银行卡的应用,改善市场用卡环境。三是树立甘霖镇为“刷卡样板镇”,以此来加大中心集镇的银行卡受理环境建设力度,结合“万村千乡”、“家电下乡”、“农机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等项目,重点在中心集镇连锁超市、农资店、农业“龙头企业”、便利店等推广应用银行卡结算,为实现农村支付“镇镇通”目标起好示范作用。开展“一街、一场、一镇、一特色”工作的具体方案由各主办行在5月底前制订并报市人民银行。
3、推广应用银行卡缴税(费)业务。由于传统的以现金缴纳税(费)的方式给征收机关、银行、个体工商户、个人带来不便,今年要结合国库改革和国库集中支付的推行,在纳税大厅和个体税务所推行银行卡缴税(费)业务。开通银行卡缴税(费)业务系统,具体方案由市农行在5月15日前制订并报市人民银行。
4、各银行要加强对银行卡受理市场建设,要增加资金投入,增加特约商户数量、ATM机和POS机等自助设备的布放,要将银行卡设备的增加与功能的开发结合进行。要加强银商合作,推动银行卡在商贸、公共服务等领域的应用,扩大银行卡使用范围,方便刷卡消费。
5、要积极推广非现金支付工具的应用。一是上半年我市要开通银行本票业务,实现银行本票的流通使用全覆盖。二是进一步扩大三省一市银行汇票签发和兑付的银行机构网点。根据上级行增加三省一市银行汇票直接签发网点的工作安排,增加我市银行(特别是农村合作银行)三省一市银行汇票签发和兑付网点,进一步疏通农村支付结算渠道。三是要做好推广应用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工作。根据上级行的部署,计划在今年10月份上线运行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届时各银行要做好行内系统接口程序开发工作,组织好系统模拟运行,充分发挥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中业务处理、纸质商业汇票登记查询及商业汇票(包括电子纸质商业汇票)公开报价等功能的作用,促进商业汇票流通。四是继续推广缴费代扣业务,要组织网点工作人员动员行政村农户、社区居民及有关客户,对电费、电话费、水费、煤气费、有线电视费等缴费实行代扣方式,提高代理收费业务缴费代扣签约率。
(二)以讲究效果为重点,组织开展农村支付结算宣传工作。
1、各银行要根据本行客户的特点,开展一系列特色宣传工作。一是要确定一批重点对象进行有针对性的宣传,如企业的财会人员、具有一定规模的个体经营户、特约商户、聘请的协办员等。二是要加强柜面宣传,要设立咨询台、大堂经理开展客户办理业务前的业务咨询和宣传工作,要将支付结算宣传列入大堂经理的职责之中,方便和加速客户办理各项结算业务,减少客户等待时间。三是各银行都要设立一个为客户提供支付结算方面咨询服务的电话,并向外公布。四是要依托营业网点把支付结算宣传工作作为一项制度,长抓不懈,每个营业网点长年都应有支付结算知识及操作技能介绍的宣传资料提供给客户。
2、要组织开展一次全市银行支付结算产品推介会,向企业财会人员进行宣传推介,具体方案由市交行在8月底前制订并报市人民银行。
3、要根据客户的业务现状,确定一批可运用多种支付结算工具的样板示范点(每个行至少2个)。各银行要制订方案(方案应于5月底前报市人民银行),落实措施,使他们在成为各种支付结算工具运用受益者的同时,在社会上起到以点带面的作用。
4、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开展支付结算宣传工作。年中,要集中一段时间(初步安排在6月份),每个行轮流在《今日嵊州》用一定的版面宣传各行支付结算产品。另外还要通过报纸开展一次支付结算知识竞赛活动,并将竞赛活动结果进行通报,以扩大宣传的影响力。
宣传工作中还要做好全社会宣传与重点对象宣传相结合,其他金融业务宣传与支付结算业务宣传相结合,银行卡宣传与其他各种支付结算工具宣传相结合工作。
(三)以打击银行卡违法犯罪为重点,继续改善农村支付结算环境。
1、继续加大对银行卡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密切与公安部门联系,加强沟通协调,加强对信用卡恶意透支的催讨工作,创造良好的用卡环境。
2、各银行要加强对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使用、变更、撤销的管理工作,市人民银行将加强对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的现场检查工作,检查面要达到银行业金融机构的30%以上,通过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规范管理,改善支付结算环境。
3、加强现金管理,特别是加强对大额现金支取的管理工作,采取措施,监督客户按规定用途提现,加强对库存现金的管理,要完善大额现金审批制度,规范审批流程,力争减少现金交易,促进非现金工具的使用。年内市人民银行将组织开展一次现金管理调研活动,以进一步改善现金管理工作。
4、加强支付清算系统参与者的管理。一是根据上级行的部署建立支付结算业务综合评价制度,全面收集银行在执行支付结算纪律、银行卡和账户管理、应急处置及业务推广等方面的工作信息,按年度进行综合评价,对评价结果较差的行列入重点监管行,实行差别管理。二是细化支付清算参与者的日常管理,对新加入支付清算系统的行进行定期准入回访,对严重违反支付清算纪律、发生重大支付清算系统运行故障或风险事件等,要约见高管人员进行谈话,通报相关情况,提出管理要求。三是探索新设银行机构准入、运行管理制度,要统一辖内新设银行机构申请加入支付清算系统的程序,加强开户资料、基础设施、内控制度、业务知识的审核。
5、规范同城票据交换管理。一是实行票据交换场所标准化管理。要制定票据交换所管理办法,明确消防设施、电力设施、物品存放、出入交换场所等管理要求。二是实行票据交换人员“三统一”管理。统一票据交换员资格审查程序,配发交换员证,并持证入场;统一票据交换员档案管理,建立交换员个人信息资料库;统一实行票据交换员考核要求,对违反票据交换制度、影响票据交换正常进行的交换员进行通报。三是实行票据交换业务操作规范化。要统一票据交换单位进场、退场协议签订,完善同城票据交换业务应急处置预案,根据业务发展状况,修订完善同城票据交换相关管理规定。
(四)以增强员工素质为重点,加强支付结算队伍建设。
1、各银行要把提高支付结算从业人员业务素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结合自身单位从业人员的现状、业务需求,有针对性地进行支付结算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学习培训,各行要制定支付结算队伍业务培训计划并于5月底前报市人民银行,市人民银行将统一组织一次全市银行支付结算人员的知识考试,并通报考试结果
2、要结合行风建设,加强对支付结算从业人员服务质量的考核,各行应畅通支付结算投诉渠道,并向社会公布,充分挖掘营业网点的服务潜能。
3、各银行要建立“三大员”制度。一是支付结算专管员,各银行支行级营业机构必须配备一名支付结算专管员,支付结算专管员主要承担所在行支付结算业务管理、检查辅导、信息联络、宣传培训等职责。二是账户专管员,市级支行要设立结算账户专管员,提升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水平,账户专管员主要承担所行账户管理、政策咨询、业务培训及与人民银行沟通联系等职责。三是支付结算指导员,各银行应设立农村支付结算指导员队伍,主要承担农村地区支付结算知识的宣传,进村入户指导农户非现金支付结算业务等职责,构建完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支付结算管理宣传网络,保证支付结算知识的宣传与培训工作落到实处。各银行“三大员”名单应于5月底前报市人民银行。
(五)以加强调查研究为重点,积极探索提升农村支付服务水平工作的新途径。
1、各银行都要针对自身特点,开展改进农村支付结算服务的调研工作,要从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高度,积极探索做好农村支付结算服务工作的途径。
2、市人民银行将及时编发嵊州市农村支付结算服务工作专刊,全年各银行应至少上报2篇有质量的有关农村支付结算服务工作的调研文章,有关工作动态信息也应及时上报。市人民银行将在年内组织支付结算调研研讨会。
三、落实措施,把做好我市农村支付结算服务工作落到实处。
(一)成立嵊州市加强农村支付结算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由市人民银行分管行长任组长,各市级银行分管行长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市人民银行营业室主任为主任,各市级银行分管支付结算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二)市人民银行将及时组织各银行进行农村支付结算服务工作的经验交流,推动该项工作的有序进行。
(三)对本意见中的各项具体任务实行主办行办理制度。主办行的职责,就是在市农村支付结算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为完成具体任务而进行的各项具体工作,如方案、措施的制订,办理日常具体工作等。
(四)各银行年底要对农村支付结算服务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于11月10日前报市人民银行营业室。
(五)各银行要对工作情况及时进行反馈。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83018221,联系人:朱建华。
附件2:
农村支付结算服务工作具体任务主办行落实表
|
任 务 |
主 办 行 |
时 间 |
|
“一街” |
工行 |
全年 |
|
“一场” |
农合行 |
全年 |
|
“一镇” |
农行 |
全年 |
|
“一特色” |
农行、绍商行 |
全年 |
|
推广应用银行卡缴税(费)工作 |
农行 |
全年 |
|
支付结算产品推介会 |
交行 |
9月份 |
|
运用多种支付结算工具的样板示范点 |
各行 |
全年 |
|
《今日嵊州》宣传 |
各行 |
6月份 |
|
支付结算知识竞赛活动 |
中行 |
人行市中支 统一组织 |
|
支付结算人员知识考试 |
建行 |
人行市中支 统一组织 |
|
“三大员”建设 |
各行 |
全年 |
|
研讨会 |
邮政 |
10月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