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嵊州市卫生局文件
嵊卫〔2009〕35号
关于下发嵊州市2009年中医药工作要点的
通 知
各级医疗单位:
现将《嵊州市2009年中医药工作要点》下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工作计划,认真贯彻落实。
二ОО九年四月七日
主题词:卫生 中医药 工作要点 通知
嵊州市卫生局办公室 2009年4月7日印发
嵊州市2009年中医药工作要点
2009年的中医药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市基础上,继续贯彻执行《嵊州市中医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和浙江省、绍兴市2009年中医药工作要点,通过实施中医药攀登工程,坚持依法管理,确保各项制度执行到位,加强中医名科建设和名中医培养,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拓展中医药服务领域,加强中医药进社区工作,提高中医药服务水平,促进中医事业发展。
一、巩固中医创先成果,进一步落实中医发展扶持政策
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浙政发〔2008〕73号)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工作会议精神,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重视,结合我市实际出台进一步促进我市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争取在加大中医投入、服务体系建设、中医药人才培养和中医药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等政策上出台更加有利于农村中医药发展的政策措施,进一步巩固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市创建成果。
二、加强名科、专科建设,提高科技创新能力
继续加强中医科、中医特色专科(专病)建设。继续积极开展名科创建工作,充分利用浙江省中医药攀登工程实施之际,做好浙江省示范中医科建设单位市人民医院中医科和浙江省中医药重点专科建设单位市中医院神经内科的建设工作。培育和扶持绍兴市第三批临床重点学科市中医院中医妇科和3个嵊州市名科培养对象,争取今年通过评估。充分发挥中医重点专科和中医特色专科(专病)的业务能力,扩大周边辐射力,继续挖掘和培育中医特色专科(专病)。进一步加强各乡镇、街道卫生院中医科、中药房建设,对中医科力量薄弱的乡镇卫生院继续实行对口支援。
继续加强中医药科研工作,争取有1项以上中医药科研项目立项和通过评审。积极做好科研成果的推广和应用,结合绍兴市全国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示范地区建设工作,在全市推广2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鼓励和支持全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村卫生室的临床医生和乡村医生开展针灸、拔罐、刮痧等中医药适宜技术。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积极开展和引进中医药新技术、新项目,提高中医药诊疗技术水平。
三、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医疗服务水平
坚持以人为本,把培养中医药人才作为持续发展中医事业的支撑。一是加强名医建设。加强省农村中医骨干和嵊州市名中医培养对象的培养工作,形成促进中医事业发展的中坚力量。加强中医院国医馆建设,继续组织全市有关中医专家定期到国医馆坐诊。迎接市卫生人才建设领导小组对中医类名医、名科培养对象的终期评估考核。二是加强中医药队伍建设。积极引进中医药专业人员,争取新引进中医药专业人员10人以上。对今年新接收大专以上中医药人员的乡镇卫生院实行补助政策,接收本科以上中医药人员的单位一次性补助10000元,大专一次性补助5000元。三是提高中医药队伍整体素质。鼓励中医药人员积极参加中医药继续教育和外出进修,提高专业技术水平。根据绍兴市卫生局部署,开展中医类别全科医生岗位培训和社区中医药人员全科知识培训,全面实施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有针对性地对社区中医药从业人员和乡村医生开展中医药知识更新培训和考核。
四、积极开展中医药进社区工作,发挥中医药特色
进一步健全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确保全市社区中医药服务能力达到“三个100%”和“一个至少”,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科、中药房设置率分别达到100%,社区卫生服务站中医药服务提供率达到100%,争取全市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有1个中医特色专科。甘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通过省级中医药参与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单位创建的终末验收评估。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对照《绍兴市中医药进社区考核标准》(嵊卫[2005]88号转发)要求,加大中医药参与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力度,发挥中医药特色,拓展中医药服务领域,迎接绍兴市卫生局对中医药进社区工作先进单位的复查。贵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今年创建绍兴市中医药进社区工作先进单位。
五、加强宣传和学术活动,丰富中医药学术氛围
进一步加大中医药工作和中医药科普知识的宣传,提高群众对中医药防病治病知识的知晓率和医疗机构的中治率。市中医基层指导科要指导基层开展中医药预防与保健科普宣传工作。各级医疗卫生单位和村卫生室要深化中医药科普知识的宣传工作。
活跃中医学药术活动,营造学术氛围,进一步发挥各级各类名中医的专业技术学术优势,积极开展中医药学术活动。结合名科、各医培养工程,组织各中医专业学科带头人和名医培养对象开展学术经验交流和中医药科普知识宣传活动。鼓励和支持中医药人员撰写论文。
继续开展中医院对口支援工作,鼓励中医药人员下乡义诊和支援社区卫生服务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