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嵊州市卫生局文件
嵊卫〔2009〕36号
关于建立嵊州市学校卫生工作
合作机制的通知
各级医疗卫生单位,各级各类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卫生工作,及时预防和应对发生在各类学校(包括幼儿园)的传染病疫情、群体不明原因疾病、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市卫生局、市教体局共同协商,决定建立学校卫生工作合作机制,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组织协调机制
(一)建立学校卫生工作协调小组
组长由市卫生局、教体局分管副局长担任,小组成员:教体局普教科负责人、安监科负责人,卫生局卫监科负责人,市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负责人。
协调小组负责协调学校传染病防控、食品饮用水卫生、突发事件处置和健康教育等工作以及相关政策制定。
(二)建立部门例会制度和应急会商制度
市卫生局、教体局建立学校卫生例会制度,交流学校卫生工作情况,通报相关政策和工作信息,研究完善学校疫情报告和通报制度、学生健康巡查制度,协调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等。在突发事件处置工作中教育部门或卫生部门可以临时发起应急会商会议。
二、主要合作内容
(一)逐步建立学校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系统。以设有医务室或保健室的学校为重点,两部门共同筹建学校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系统。
(二)共同组织落实新生入学(入托)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进一步规范执行新生入学(入托)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教育部门负责入学查证工作,卫生部门负责具体业务工作指导和补种工作。
(三)探索建立学生症状监测、因病缺课信息实时报告系统。结合学校晨检制度在学校和卫生部门间建立学生症状监测和因病缺课信息实时监测报告系统。
(四)建立学校卫生应急信息报告和通报制度。按照要求规范报送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病例数要待卫生部门调查核实后,分别由卫生、教育部门上报;卫生、教育部门对所发现的学校卫生应急信息,根据事件分级要求在24小时内及时相互通报。卫生部门定期对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情况进行分析,并将结果和建议通报教育部门。
(五)建立学校卫生队伍建设培训合作机制。教育部门要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按在校生规模设置医务室或配备校医;卫生部门要主动配合教育部门组织开展学校卫生人员继续教育和传染病防控、卫生应急和健康教育技能培训。
(六)举行学校卫生应急处置演练。两部门根据需要联合举行处置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演练,锻炼和提高处置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协同作战能力。
(七)建立学校食堂卫生许可、食物中毒预防、报告制度。教育部门要督促学校特别是农村中小学校改善食堂卫生设施,并必须经卫生许可后方可运行。建立食堂食品原料索证制度,发生食物中毒应及时向卫生部门报告。建立学校自备水水质定期送检制度,学校应定期向卫生部门送检自备水。
(八)建立卫生应急处置的合作机制。学校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卫生部门和教育部门应相互配合,分工协作,共同处置。卫生部门承担防控工作的技术指导及制定相应的防治措施,并指定专业人员对学校落实及执行各项防控措施的情况进行指导和检查。学校要指定专人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工作,具体落实卫生部门制定的各项防控措施,并将学校防控工作进展及存在问题及时反馈卫生部门。
(九)定期开展对全市学校卫生工作进行联合监督检查和先进表彰。
三、其它
根据我市学校卫生工作的实际情况变化,合作内容经双方协商可做必要的调整和增减。
附件: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相关人员及通讯方式
嵊州市卫生局 嵊州市教育体育局
二○○九年四月八日
主题词:学校卫生 工作 通知
附件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相关人员及通讯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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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员单位 |
姓 名 |
职 务 |
电 话 |
手 机 |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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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体局 |
王锡民 |
副局长 |
83020171 |
139058533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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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立江 |
科 长 |
83037029 |
13506758156 |
szsjygh@126.com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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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利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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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032243 |
135873579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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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局 |
钟璋花 |
副局长 |
83017819 |
139675036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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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建琴 |
科 长 |
83016685 |
13858566628 |
szxjq@zj.com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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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疾病预防中心 |
应锡钧 |
主 任 |
83026507 |
139068530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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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监督所 |
潘明钧 |
所 长 |
83025666 |
138067657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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