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嵊州市旅游局文件
嵊旅〔2008〕13号
关于要求成立嵊州市
山水旅游投资有限公司的请示
市人民政府:
为加快我市旅游业的健康、稳定发展,健全旅游资源开发建设的融资体制,迫切需要成立一家国有独资企业,以解决温泉等旅游重大项目的政府配套建设,更好地服务旅游招商引资。由于1999年成立的国有独资公司:嵊州市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因牵涉官司,已冻结停业。因此,特请示成立嵊州市山水旅游投资有限公司,性质为国有独资企业,注册资金1000万元人民币。经
济上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特此请示,望批复。
二○○九年五月三十日
主题词:成立 机构 请示
嵊州市旅游局办公室 2009年5月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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