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嵊州市旅游局文件
嵊旅〔2008〕14号
关于要求评审星级旅行社的请示
绍兴市旅游局:
根据省旅游局的总体部署,按照绍兴市旅游局绍旅字〔2009〕30号文件《绍兴市旅游局关于在全市开展旅行社品质等级评定管理的通知》精神,我局在旅行社中进行了布置。以自愿为原则,有3家旅行社结合自身实际提出了申请:嵊州市新世界旅行社有限公司和嵊州市天地旅行社有限公司分别申请评定四级星旅行社;嵊州市东方旅行社有限公司申请评定三级星旅行社。我局根据浙江省《旅行社品质等级划分于评定》标准及《旅行社品质等级评定规程》对上述三家
旅行社进行了初审,基本符合相关要求,现特向贵局申请,要求给予评审。
二○○九年五月三十一日
主题词:评审 星级旅行社 请示
嵊州市旅游局办公室 2009年5月31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