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嵊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文件
嵊劳社〔 2009〕29号
关于填报2008年度
职工工资收入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市级机关各部门单位,各参保单位:
根据《浙江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嵊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和《嵊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社会保险费五费合征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为核定2009年7月至2010年6月年度的缴费工资基数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参保单位须如实填报参保职工(机关事业单位含退休<退职>人员)工资收入,工资总额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的项目计算,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收入。
1.在乡镇街道农村(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村官助理)的缴费工资基数,根据嵊市组(2007)33号文件规定,由各单位经办人员于
2.自谋职业参保人员可根据本人上年度收入到缴纳社保费的邮政开户储蓄网点签订新缴款额度协议,如仍按原标准缴纳的人员,社保业务系统将按嵊劳社[2009]27号文件调整,不需新签协议;如需要调整缴费标准的人员,请在6月底前到开户邮政储蓄网点重新签订扣缴协议。
3.根据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参加养老保险和工伤退休人员待遇调整问题的通知(浙劳社工伤[2008]71号文件规定:
二、嵊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一体化网站已开通(网名:嵊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网;网址:www.szldj.gov.cn),各参保单位须在落实工作人员的基础上,抓紧申请注册,并开通网上申报业务,启用网上办事功能,按要求申报单位参保职工的2008年度月平均工资等,具体开通办法见附件。确有特殊困难的请单位经办人员随带U盘、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单位社保编码到社保业务受理科拷贝规定格式制作电子文档(U盘只须输入“新缴费基数”),保存后将U盘和纸质文本(盖章)一起再报送社保局业务受理科。
三、填报工资的职工名单为网上下载的参保人员名册为准,2009年7月新参保人员按增员表填报工资基数为准(没有填报的统一默认为最低缴费基数)。
四、缴费工资基数申报请于
五、缴费工资的填报涉及职工的切身利益,请各参保单位务必认真、及时按实填报,不瞒报漏报,不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的参保单位,经查实将按《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规定处理。
六、按嵊劳社(2009)27号文件公布记账利率,计息工作计划7月完成,从
联系电话:
社保局业务受理科:83184392,83111095,83109511
劳动保障局信息科:83111091
附:1、网上办事指南
2、《网上业务开通确认书》
嵊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九年六月三日
网上办事指南
网名: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网,网址:www.szldj.gov.cn → 新用户注册 → 选择个人/单位注册→ 在协议“□”内打上“√”→ 如选择个人用户,输入个人身份证号码及登录密码;如果选择单位用户,输入组织机构代码或社保编码及登录密码。并按规定填写资料后 → 注册。
注册成功后,对于个人用户,可以直接使用登录名和密码进行登录;对于单位用户须填写《网上业务开通确认书》(可下载),填写后可以通过传真0575-83184393、邮寄或由办事人员随带《网上业务开通确认书》前来社保业务受理窗口确认 → 经窗口工作人员确认后才可激活已经注册的用户。
激活后的用户可办理相关社保网上申报业务,以网上申报缴费基数为例:单位会员登录后,选择社保办事 → 社保信息查询 → 单位花名册查询 → 点击单位花名册导出,会导出单位所有人员清单excel文件,在导出的excel文件中如实填写2008年月 “新缴费基数”这一列(不要随意修改excel),填写完成后选择社保办事 → 社保网上办事 → 单位缴费基数申报 → 进入申报界面,输入组织结构代码,选择正确填写的申报文件,进行导入。其他网上业务指南,参照具体对应的指南。
二、注意事项:
1.提交前必须输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2.单位缴费工资基数模版请点击左侧“社保信息查询”-“单位花名册查询”功能,在页面下方点击“单位缴费花名册导出”按钮下载到本地,输入需要调整的2008年月 “新缴费基数”后再上传;
3.为便于征缴等工作,企业单位新的月缴费工资尾数统一设定为“偶数”,逢单加一;机关事业单位新的缴费基数尾数按四舍五入统一设定为 “零”;
4.单位如未按规定时间申报,系统将统一默认按新最低缴费基数确定,原缴费基数高于新最低缴费基数的仍按原缴费基数确定;
5.提交后系统将按最新标准生成“待生效缴费基数”,用户可通过点击左侧“社保信息查询”-“单位已申报基数查询”功能查询本次提交是否正确。如果提交后需要再次申报纠正的,按原步骤全部人员重新申报,系统以最后一次提交数据为准;
6.机关事业退休人员的月缴费工资请按退休工资填报;
7.申报基数截止日期为
网上业务开通确认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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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注册成功后请将本确认书盖章并传真到83184393或交到社保局三楼8号窗口。
9、本条款解释权归嵊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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