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浙江省嵊州市人民政府
防洪防旱指挥部文件
嵊政防〔2009〕26号
关于加快崇仁镇百步岭水库加固修复的
督 办 通 知
崇仁镇人民政府:
近期我办对全市小(二)型以上水库巡查记录、巡查工作、大坝安全、杂草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在检查中发现,你镇百步岭水库迎水坡冲刷相当严重,已危及大坝安全,一旦失事,对下游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将带来严重的损失,为确保水库和下游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经防指研究,特督办如下:
一、落实责任,明确职责。按照分级、属地管理原则,百步岭水库属小(二)型水库,按照责任划分和管理权限,责任单位为崇仁镇人民政府,责任人为镇长汪正浩。
二、限定时间,突击加固。考虑到该水库目前存在的危险性,和即将进入主汛期的实际,要求你镇落实人员、落实资金,在7月15日前加固完成,确保水库安全度汛。
三、限制蓄水、确保安全。该水库属病库,在水库未加固之前,根据“险库空库、病库限蓄”的原则,必须限蓄,把水库水位降到溢洪道底板以下2米。
四、加强巡查,加强观察。巡查人员要加密对水库的巡查、观察,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汇报,及时处置。
二○○九年六月十九日
抄送:市委办、市人大办、市府办、市政协办,盛市长,郑副市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