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嵊州市鹿山街道办事处
文 件
嵊鹿政〔2009〕51号
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嵊州市爱卫会
关于灭蟑灭蚊灭鼠先进城区复查工作的
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办、工作片,社区、有关行政村、企事业单位:
根据市政府“灭蟑灭蚊灭鼠先进城区复查工作会议精神”,为切实抓好“灭蟑灭蚊灭鼠”三个先进城区复查工作,现将《嵊州市爱卫会关于灭蟑灭蚊灭鼠先进城区复查工作的
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附:《嵊州市爱卫会关于灭蟑灭蚊灭鼠先进城区复查工作的实施意见》
(此页无正文)
二○○九年六月三十日
主题词:先进城区 复查 通知
报:市府办、市爱卫会
嵊州市鹿山街道党政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