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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雅璜乡人民政府文件
雅政〔2009〕18号
关于要求认定雅璜乡雅璜等村新增生态公益林的报告
嵊州市林业局:
为加强我乡生态文明建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经宣传发动、现场调查核实、结果公示无异议,以下4271亩山林符合标准:
戴溪村 2237亩 (上支396亩,下支1841亩)
雅璜村 764 亩 (船坞764亩)
焦坑村 1270亩
故申请上述土地成为公益林,请批准。
雅璜乡人民政府
2009年7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