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浙江省嵊州市人民政府
防洪防旱指挥部文件
嵊政防〔2009〕28号
关于南山水库7~8月份供水计划的批复
南山水库管理局:
接到你局《关于2009年7~8月份南山水库灌区实行计划供水的请示》后,我部针对南山水库目前的实际情况,进行了认真分析研究,为确保城市供水和农业灌溉有序,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局提出的7~8月份供水计划,东、西干渠从7月2日至8月20日实行每日供水,每四天一轮,前二天,供水时间为8:00~22:00时,日供水约35万立方米;后二天供水时间为8:00~18:00时,日供水约12万立方米。中、北干渠利用长乐江、崇仁江、东溪江回归供水。
二、做到合理用水,计划用水。有关乡镇、街道,渠管所、各渠道站要严格按防指批准的供水计划执行,尽最大限度满足农田灌溉和城市供水的需求,科学合理安排上下游之间用水,避免因用水发生矛盾。
三、要成立好用水组织,明确责任人。灌区的乡(镇)、街道,有关村要了解水库目前的现状,支持水库做好供水计划的落实,确保供水计划的顺利实施。
四、要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各地要把南库7~8月供水计划宣传到每个村,甚至每一户。同时要做到节约用水、依法治水、依法管水,严禁擅自上渠开闸放水,破坏正常的供水灌溉秩序。
附:南山水库灌区供水计划
二○○九年七月八日
抄送:市府办、甘霖镇人民政府、长乐镇人民政府、鹿山街道办事处、石璜镇人民政府,郑副市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