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嵊州市林业局文件
嵊林〔2009〕53号
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09号建议的 答 复
尹晓民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要求加快嵊州(中国)茶叶城二期工程建设的建议”(第109号)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1、茶叶产业为我市农村经济支柱产业,一直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茶叶产业的发展,每年落实专项资金用于扶持老茶园无性系良种化改造、示范基地建设、名茶加工集聚区发展、茶叶集群品牌建设、税收地方留成部分补助等,重点实施品质提升、品牌铸造、龙头带动三大工程建设,做大做强我市茶叶产业。
2、为加强我市名茶的品牌化管理,在投资150万元受让越乡商标,有效整合全市名茶品牌的基础上,设立品牌建设办公室,成立越乡名茶协会,采用“越乡+企业商标”即母子商标的形式,实行统一品牌、标准、包装、标识、监管、宣传的“六统一”品牌管理制度,邀请林学院专家制订《嵊州越乡龙井品牌规划方案》,并通过组织“越乡”商标使用企业积极参加各级各类茶博会、推介会、展示展销会等活动,鼓励茶叶企业和个人到外地开设越乡龙井专卖店,推动特色品牌入超市、进商场,共同联手打造嵊州茶叶品牌,提高品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扩大市场份额。
3、嵊州(中国)茶叶城(一期)茶叶交易中心于2009年3月28日正式开业,目前市场生意兴隆,正在为推进全市茶叶产业增效和茶农增收、打造“越乡”区域品牌作出积极贡献。由于市场占地面积只有21亩,仅能容纳100多个经营户进场交易,远远不能满足市内外客商的需求,已滞后于嵊州茶叶的龙头地位,严重影响了产业的进一步发展。为此,我局早在2008年5月13日就向市政府呈报了《关于要求收储天润制衣、永升电机两企业用地用于嵊州(中国)茶叶交易中心(二期)扩建的请示》(嵊林〔2008〕32号)文件,2009年4月又向市委、市政府提出《关于加快嵊州(中国)茶叶城建设的建议》,建议对原三界茶厂160亩土地中的80亩进行挂牌转为商业文化用地,用于建设嵊州茶叶博物馆及茶文化基地;对嵊州(中国)茶叶城南面的天润制衣、永升电机两企业用地由市政府收储,用于嵊州(中国)茶叶城二期扩建工程建设;对于市场内的经营户给予租金、税收、用电用水等方面的补助,对新设立的品牌店铺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对嵊州(中国)茶叶城(二期)工程和嵊州茶叶博物馆建设项目,给予一期工程同样的优惠政策。目前正在协调解决之中。
对你等关心、支持林业工作,为促进我市茶叶产业发展所作的努力表示衷心感谢,并希望一如既往地对林业建设予以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嵊州市林业局品牌建设办公室
联 系 人:汪新贵
电 话:83187332
二○○九年六月 日
主题词:议案 答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