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嵊州市民政局文件
嵊民字〔2009〕55号
嵊州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
管理工作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局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规范安全生产行为,结合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
各科室、单位要深刻认识到安全管理、安全生产工作是民政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事关人民群众的利益和社会的稳定,贯穿于民政工作的始终;要牢固树立安全管理、安全生产无小事思想,时刻绷紧安全管理、安全生产这根弦,做到警钟常鸣、长抓不懈,在行动上不能有丝毫的懈怠,在观念上不能有任何侥幸心理,切实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和忧患意识,从讲政治的高度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二、把握重点,严格检查
各科室、单位要立即行动起来,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订或修订各种预案,做到有备无患。组织力量,集中时间,明确专人负责,突出重点,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就安全制度是否建立完善、安全防范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安全设施是否充足完备、安全管理资料台帐是否完整健全等方面开展一次全面、彻底的大检查。
检查的重点内容为防火、防水、防盗、防煤气、防食物中毒、防各种事故隐患等情况。重点部位是科室及单位的办公区、民办养老机构、敬老院、救助管理站、殡仪馆、公墓、军休所、老年活动中心、各类福利企业生产单位等。要加大对危险物品的监管、各种交通运输工具的检查、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力度。整个检查活动要注重实效,不留死角,力戒形式主义,彻底消除隐患。
三、明确责任,落实整改
各科室、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实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对本科室、单位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要有针对性地开展重点部位、重点人员的管理和矛盾排查工作,做到重点部位有人管,重点人员有人帮,堵塞漏洞,严防各类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要健全事故报告制度,遇到重大、突发情况要立即向局领导汇报。对检查出的问题要立即整改,对安全管理不到位、查出问题不整改的失职行为,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
二○○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