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嵊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文件
嵊文广新字〔2009〕59号
关于申报小黄山遗址、华堂王氏宗祠、
太平邢氏宗祠为国保单位的报告
省文物局:
根据《国家文物局关于开展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申报工作的通知》(文物保发[2009]14号)和省文物局有关通知精神,嵊州文物管理处组织人员进行了认真调查、评估,认为小黄山遗址、华堂王氏宗祠、太平邢氏宗祠具有较高的历史、艺术、科学价值,保存状况良好,基本符合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申报要求。省文物局已确定我市这三处文物点为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推荐名单,并提出了推荐意见。嵊州市文广新局同意推荐小黄山遗址、华堂王氏宗祠、太平邢氏宗祠为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现将有关推荐材料一并报上,请审核。
嵊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二○○九年十二月十七日
主题词:国保单位 推荐申报 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