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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人民政府文件
嵊政〔2010〕18号
嵊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9年度嵊州市
建筑业先进企业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2009年,我市建筑业紧紧围绕建设“建筑强市”的行业发展目标,振奋精神,开拓进取,取得了显著的成绩。按照《嵊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建筑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嵊政〔2008〕41号文件)精神,根据全市建筑施工企业综合实力考评情况,决定授予浙江环影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嵊州市建筑业“市级先进企业”称号,同时,授予对为嵊州建筑业发展做出较大贡献的周健等7位同志嵊州市建筑业先进工作者称号。表彰名单如下:
一、嵊州市建筑业“市级先进企业”
浙江环影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浙江宝厦建设有限公司
浙江宏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嵊州市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二、嵊州市建筑业先进工作者
周 健(浙江宝厦建设有限公司)
周侠鸿(浙江宏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张冬初(中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屠昌进(嵊州市城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袁玉平(嵊州市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竹焕成(嵊州市东浦建筑工程公司)
张生军(浙江润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再接再厉,再创新业绩。全市广大建筑业企业要以先进为榜样,坚定发展信心,克难攻坚,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加快建设“建筑强市”作出新的贡献。
二○一○年三月十六日
主题词:城乡建设 建筑业 表彰 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