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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地方税务局文件
嵊地税征(2010)23号
关于成立嵊州市地税纳税服务志愿者大队的
通 知
为进一步拓宽服务渠道、扩大服务领域、丰富服务内容,提升服务水平,和谐征纳关系,营造良好的纳税服务环境。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税收志愿服务活动的意见》、《〈浙江地税纳税服务志愿者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及《中国注册志愿者管理办法》、《浙江省志愿服务条例》等有关规定,决定成立嵊州市地税纳税服务志愿大队,以进一步发展、规范和健全全市各级地税纳税服务志愿者组织,深入推进全市地税纳税服务志愿者行动。现通知如下:
一、成立嵊州市地税纳税服务志愿者大队。嵊州市地税纳税服务志愿者大队,在省地税纳税服务局、嵊州市地方税务局的统一领导下,负责本市地税纳税志愿服务的指导工作。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孙作祥
成 员:吕霞光、袁爱飞、徐惠英、陈伟、毛军强、黄亦文、王华、高云瑜、范建学、章黎明、赵宇君、王正浩、裘军德、王智勇、王伟、求大同
二、嵊州市地税纳税服务志愿者大队,下设办公室,负责地税纳税志愿服务规划、协调、指导和活动具体实施工作(办公室设在地税局征收管理科)。具体名单如下:
主 任:袁爱飞
办公室成员:徐凤梁、张巍、谢苏萍、俞美文、王华君、金鹏程、张传军、相峰、郭勇、吕唯、裘海鹰、王祥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