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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嵊州市长乐镇委员会文件
长委〔2010〕20号
关于调整长乐镇农村“三资”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
通 知
各工作片、镇级机关各部门、各村经济合作社(分社):
因人事变动,经镇党委研究,决定调整长乐镇农村“三资”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王皆兵 马 烽
副组长:徐有敏 杨 军 邢承军
成 员:麻汝军 石绍均 钱孟樟 过达军 钱绍锋 刘达军
任海广 邢岳汀 沈松祥 张正华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邢承军、石绍均、朱金龙、胡新校、钱积亮、邢君松、裘慧黎等同志组成;邢承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石绍均、朱金龙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处理全镇农村“三资”管理工作日常事务。
中共长乐镇委员会
长乐镇人民政府
2010年4月20日
主题词: 机构 人员 通知
抄送:市委办、市府办、市纪委、市农业局、市农经总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