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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仙岩镇人民政府文件
仙政〔2010〕17号
关于要求对仙岩镇新农村电气化进行验收的报告
嵊州市经贸局、嵊州市新农办、嵊州市供电局: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决定》,我镇以促进农村全面进步为目标,推进“新农村、新电力、新服务”的农电发展战略,加快农村电网建设,改进农村供电服务质量提高农村电气化水平,建立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长效机制。目前全镇8个行政村已达到新农村电气化标准,占全镇18个行政村的47%以上,依据浙经贸局电力[2007]247号《关于全面推进我省新农村电气化建设工作指导意见》,各项指标均已达标,已具备验收条件,请予安排人员莅临验收。
仙岩镇人民政府
2010年5月5日
主题词:新农村电气化 验收 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