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中共嵊州市仙岩镇委员会
文 件
仙委〔2010〕19号
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
实 施 意 见
各村、企事业单位:
为防止校园安全事件的发生,确保中小学生、幼儿园儿童的健康成长和生命安全,根据嵊市委办[2010]41号《通知》精神,结合本镇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重视教育、加强演练
各中小学、幼儿园要经常性地开展安全教育活动,重点是交通安全饮食安全和防火、防盗、防拥挤踩踏、防溺水、防人身侵害、防自然灾害等安全知识的教育,切实增强全体师生的安全意识。各学校、幼儿园要利用课间操、学生放学时间,采用大型集中演练和小型分散演练相结合的方法,有组织地开展针对性的紧急避险和自救互救演练活动,有效提高师生的避险自救和应对自然灾害的防范能力。
二、落实制度、规范管理
1、学校要建立完善的全员安全责任制,健全考核制度,细化日常安全管理。做到“责任、管理、考核”三统一。
2、定期分析校园及周边治安形势,落实校园安全“一周一排查”制度,加强校舍及其附属设施、食堂、楼梯边道、消防设备等方面的检查。
3、加强门卫值勤人员的岗位责任教育,严把外来人员的登记关,保障提前到校学生的畅通入校渠道。
4、中心学校要创造条件设立“学校警务室”或“治安工作岗”,建立专职的门卫保安队伍。
5、强化学校技防设施的投入机制。学校的重要场所,重点部位要添置必要的安保设施和器材,充分发挥技防设施在掌控校园、震慑违法犯罪、服务侦查破案等方面的作用。
三、齐抓共管、确保稳定
1、派出所要加大校园周边环境的治安整治力度,抽调警力加强对学生上下学时段的巡查,抓好重点路段的安全保障工作。
2、学校要安排值周领导和值日教师协助管理校门的交通秩序,及时了解学校周边的治安状况,发现问题迅速采取对策并向上报告。
3、各村、企事业单位要认真排查外来人员的动向及状况,尤其是外来同一地域的群体人员,发现可疑迹象及时报告,同时注重排查各类矛盾,竭力调处各类纠纷。
4、教育学生家长须明确子女上下学的时间、经过路段等子女就学状况,了解学生同伴的相关情况,经常与学校保持信息联络,确保学生上下学途中的人身安全。
5、要严格执行“积极预防、科学管理、社会参与、各尽其责”的工作方针,切实把学校安全工作做深、做细、做实。
中共仙岩镇委员会
仙岩镇人民政府
2010年4月30日
主题词:教育 学校安全 实施意见
抄送:嵊州市政法委、嵊州市教体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