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嵊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文件
嵊食药监〔2010〕12号
关于实施2010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通知
各科室:
为做好2010年度全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确保全年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切实保障市民饮食用药安全。经局党组研究,特制定2010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现下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考核范围
局机关各科室,全体机关干部。
二、考核要求
1.责任到线:突出工作重点,全年任务逐项分解到各线,明确工作责任。
2.考核到片:按照职能工作、基础工作、探索创新工作、宣传信息工作四块内容,具体量化考核到片。
3.落实到人:由分管领导负责协调,把考核任务进一步细化、量化,落实到科片每位干部。
三、考核内容及计分标准
(一)职能工作(80分)
具体内容见附件。
(二)基础工作(12分)
1.科片工作有计划有总结,按时报送每月工作小结和次月工作安排(每月25日前)、季度工作总结(季度末)、半年工作总结(
2.按时完成业务工作统计台帐的月报、季报、半年报和年报工作计2分。每缺一次扣0.5分扣完为止。
3.按照职能分工,及时完成人大、政协提议案、市长热线、来信来访及投诉举报的调处工作,处理结果及时登记备案计3分,未按时办理每次扣0.5分,扣完为止。
4.全面实施分片综合监管模式,各科片互相协作、互相配合计5分。各科片对牵头工作不分解、不落实或分解落实不到位的1次扣1分;对其它科片布置的工作配合不密切、工作完成不及时或工作完成没有达到要求的一次扣1分。年底由责任科片根据每次分解工作的完成情况,提出考核意见。该项目可倒扣分。
5.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效能建设各项规定(不设基本分)。对违反文明服务行为规范造成不良影响的、经群众举报查实确有“吃、拿、卡、要”情形的、对违反党纪政纪受到处分的,取消评先资格和个人年度奖;对违反机关行风效能建设并被通报批评的,由党组视情节轻重研究讨论后作出相应处理。
(三)探索创新工作(不设基本分)
1.针对监管难点、热点问题,积极开展调研,每人撰写调研或体会文章1篇以上,不完成扣2分;
2.工作经验被上级肯定的,根据推介级别相应加分:省局以上的加10分;绍兴市委、市政府的加8分;市委、市政府或绍兴市局的加5分。被推介的经验以文件、会议材料或领导批示为依据,推介形式包括绍兴市局以上部门来嵊召开现场会、省局以上领导来嵊专题调研、省级新闻媒体的报道等。
3.在专项工作评比中被评为嵊州市级以上先进的,参照第二条奖励办法实行加分。
(四)宣传信息工作(8分)
1.积极报送食品药品政务信息,完成信息简报录用任务得8分。各科室信息简报录用指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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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 报送部门 |
综 办 公 合 室 |
食 安 全 品 科 |
药 监 管 械 科 |
药 稽 查 械 科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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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局级 |
12 |
10 |
10 |
8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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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局级 |
30 |
15 |
20 |
15 |
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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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级 |
15 |
15 |
2 |
2 |
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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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57 |
40 |
32 |
25 |
154 |
国家局网站、《中国医药报》、《中国食品报》一条加3分,省局信息录用指标增减一条加扣1分,绍兴市局级和嵊州市级增减一条加扣0.2分。加扣分以8分为限(科片信息任务完成一半以上的减半扣分)。食品科以上为综合网站录用数据,不包括食品线信息;食品安全信息实行单独考核(不设基本分),在绍兴市排名前三位的分别加6、4、2分。
2.办公室全年办好六期《嵊州食品药品监管》,食品科办好每月一期的《嵊州食品安全信息》,少一期扣2分,出现原则性差错一次扣1分。
3.鼓励干部撰写各类文章,在省级以上刊登或获奖一篇加5分,在绍兴市级刊登或获奖一篇加3分,嵊州市级刊登或获奖加2分。
四、考核方法及奖惩措施
1.加分项目在年底前由各科室申报,各类加扣分项目均以考核截止日为准,由局考核领导小组审定。
2.设置岗位目标考核奖人均17600元,其中月奖1300元,其余2000元按年度科室考核的实绩发放;局领导按科室平均奖及规定系数发放,中层干部按科室考核实绩及规定系数发放。
3.非科室主观原因造成考核事项未完成的,该事项分值由考核领导小组酌情评定。
4.本办法由局考核办负责解释。
五、组织领导
成立考核领导小组,由局领导及科室负责人组成。
附件:2010年度各科片职能工作考核内容及计分标准
嵊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一?年四月十三日
主题词:目标责任制 考核 通知
序号 考 核 内 容 基本分 评 分 标 准 责任科室 1 落实责任: 依托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完善部门协作机制,整合监管资源,形成监管合力,确保全市食品安全;开展食品安全示范乡镇创建活动,按要求完成创建任务。继续开展消费环节安全监管调研,并开展相关业务知识培训。 30 落实监管责任,协调工作到位,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得基本分。在绍兴市综合评价处前三位的分别加3、2、1分;末两位扣1-2分。出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每起扣5分。做好示范乡镇创建指导工作,5个乡镇顺利通过绍兴市示范乡镇验收加5分,通不过扣5分(视职能调整和验收时间定)。未开展消费环节安全监管调研和相关知识培训扣1分。 食品安全科 2 广告监测: 按要求做好保健食品广告监测工作,按规定做好违法广告告诫、移送工作;配合市局做好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现场审核工作。 10 严格保健食品广告监管,对市局下发警示告诫书中违法药械广告参与企业落实监管措施,未及时处置1起扣1分。在市局抽查中发现辖区内媒体、店堂发现违法药械广告现象的,每一品种扣1分;未及时移送违法药械广告的,每起扣1分。 3 专项整治: 制订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结合实际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完成各类食品安全专项检查,集中力量解决一些食品安全方面的热点、难点问题,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食品行为;牵头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及时办理食品安全举报投诉。 20 及时办理食品安全举报投诉,举报投诉没有及时、妥善处理,出现向上级反映的,每次扣1分。提供药械案源,每一起加2分。 4 宣教工作: 继续开展食品安全“六进”活动;协助做好电视台专题食品类节目的制作工作。 20 协助办公室及时更新维护局网站;编印好每月一期的食品药品安全常识;电视台专题食品类节目出现差错每期扣1分。
附件: 2010年度各科片职能工作考核内容及计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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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考 核 内 容 |
基本分 |
评 分 标 准 |
责任科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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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日常监督检查、专项整治和广告监测 : 严格药械日常监督管理,认真落实监管制度,确保片区内不发生重大药械安全事故。负责制订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按要求完成全市涉药单位的检查任务,确保检查覆盖面。按照上级要求,开展为期两年的药品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整治邮寄药品、非药品冒充药品等突出问题。按要求继续开展十小行业整规巩固工作。严格特殊药品监管,不发生特殊药品失窃、流弊事件。按要求做好药品广告监测工作。 |
10 |
检查覆盖面村卫生室达到50%以上,个体诊所达到95%,生产经营企业及乡镇卫生院(包括分院)以上医疗机构达到100%,每减1%扣0.5分。已查企业被上级局抽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每起扣1分。未及时完成药械专项检查任务每次扣1分。十小整规工作被上级抽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一起扣1分。片区内特殊药品责任事故1起扣5分。抓好药械生产企业的原辅材料、生产环节及出厂检验的监管,落实驻厂监督员制度,片区内药械生产企业发生重大质量事故1起扣5分。严格药械广告监管,在市局抽查中发现辖区内媒体、店堂发现违法药械广告现象的,每一品种扣1分;未及时移送违法药械广告的,每起扣1分;对违法广告进行抽样,每发现1批次假劣药械加1分,每向市局上报一品种申请暂停销售的,加1分,上报品种被省局暂停销售的,每一品种加2分。 |
药械监管科(西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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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稽查办案和办案质量: 全年立案数20起,涉案金额在万元以上的案件四起,涉案金额3万元以上的案件不少于一起;在规定时间内办结案件(一般案件一个月内、重大案件三个月内办结),以处罚决定书发出为准;查处的假药案件及重大案件在立案后24小时内上报市局;办理好药械质量的投诉举报。依法行政,严格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按程序办事,无错案、无败诉,提高办案质量 |
20 |
年终立案数低于20起少一起扣1分;涉案金额万元以上案件增减一起加扣2分,3万元以上案件增减一起加扣4分;超出办案规定时间每起扣2分。罚没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案件单独奖励;移送的假劣药械案件被司法机关追究治安责任(行政拘留)的每起加2分,追究刑事责任的(判刑)每起加5分。假劣案件占当年总立案数80%以上的加1分。案件被评为省局十大典型案件的每只加10分。被评为绍兴市局级、嵊州市级办案先进、优秀案卷的分别加3分,被评为绍兴市级及以上的加6分,在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中被纠正或败诉的每起扣5分;年末在各片随机抽5只案件进行评比,从第一位到第五位,以0为基数,按0.2分的比率递增;从第六位到第十位,以0为基数,按0.2分的比率递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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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药械抽检和药品快检: 完成快检不少于100批次;协助上级局做好评价性药械抽检工作,完成市局65批次药品和6批次医疗器械抽检任务;药品监督抽样覆盖面达85%以上。 |
10 |
快检批次每减10%扣1分;送检完成率每减5%扣1分;抽样覆盖面每减1%扣1分;送市局药品不合格检出率≥15%,每超减1%加扣0.5分(5分为限);考核以快检记录和药检报告书为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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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两网一规范”建设: 继续深化农村药品“两网一规范”建设,进一步完善药品监管网、药品供应网,深入开展乡镇医疗机构规范化建设。 |
10 |
对新聘任的药品信息员组织1次培训,不完成扣1分。继续开展“无医无药村”药品供应网建设,取得一定成效并被市局肯定的加2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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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药品零售企业监管: 严格药品零售企业监管,重点抓好零售企业进货渠道、药师在岗及药品分类管理的监管,力争抓出成效。深化8小时外监管机制,完成每月2次的8小时外监督检查任务。 |
10 |
零售企业进货渠道、药师在岗及药品分类管理的监管按照要求完成任务得基本分。未完成8小时外监督检查任务1次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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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ADR监测和上报、认证工作、从药人员培训工作: 加强ADR监测,努力提高报告质量和覆盖面。完善药品应急预案,及时处置造成死亡的严重不良反应(事件)病例和群体性不良事件。配合上级局做好GMP、GSP认证、再认证、飞行检查和跟踪检查等工作。 做好片区内从药人员培训的动员发动工作。 |
10 |
完成药品不良反应报告200例,不良事件监测报告10例,少1例扣0.1分,严重的、新的一般的和新的严重的报告三项合计占报表总数达到15%,每减1%扣0.5分。报表总数排名、每百万人口报告数排名、药品生产企业平均上报数排名位于绍兴市前三位的分别加3、2、1分。配合上级局做好GMP、GSP认证、再认证、飞行检查和跟踪检查等工作,不按计划完成GMP、GSP认证跟踪检查每家扣1分。从药人员培训的动员发动工作以500人为基数,每增加50人加0.5分(以从药人员培训签到单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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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信息化建设: 进一步完善信息化监管机制,在有关单位安装完成实时监控系统的基础上,切实提高数据上传率、数据正确率和数据利用率。 |
10 |
辖区内药品批发企业和乡镇以上医疗机构实时监控系统与市局对接率、企业数据上传率和数据正确率分别要求达到98%、95%、98%,每少1%扣0.5分。辖区内药品零售企业与市局对接率、企业数据上传率和数据正确率分别要求达到80%、95%、98%,每少1%扣0.5分。省局监管信息数据录入率要求达到100%,每少一家扣1分。未及时处置药品实时监控系统发现的假劣药信息每起扣2分(以办公室药品实时监控系统送查表为准)。假劣药品数据录入工作位于绍兴市前三位的分别加3、2、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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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考 核 内 容 |
基本分 |
评 分 标 准 |
责任科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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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日常监督检查、专项整治和广告监测 : 严格药械日常监督管理,认真落实监管制度,确保片区内不发生重大药械安全事故。负责制订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按要求完成全市涉药单位的检查任务,确保检查覆盖面。按照上级要求,开展为期两年的药品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整治邮寄药品、非药品冒充药品等突出问题。按要求继续开展十小行业整规巩固工作。严格特殊药品监管,不发生特殊药品失窃、流弊事件。按要求做好药品广告监测工作。 |
10 |
检查覆盖面村卫生室达到50%以上,个体诊所达到95%,生产经营企业及乡镇卫生院(包括分院)以上医疗机构达到100%,每减1%扣0.5分。已查企业被上级局抽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每起扣1分。未及时完成药械专项检查任务每次扣1分。十小整规工作被上级抽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一起扣1分。片区内特殊药品责任事故1起扣5分。抓好药械生产企业的原辅材料、生产环节及出厂检验的监管,落实驻厂监督员制度,片区内药械生产企业发生重大质量事故1起扣5分。严格药械广告监管,在市局抽查中发现辖区内媒体、店堂发现违法药械广告现象的,每一品种扣1分;未及时移送违法药械广告的,每起扣1分;对违法广告进行抽样,每发现1批次假劣药械加1分,每向市局上报一品种申请暂停销售的,加1分,上报品种被省局暂停销售的,每一品种加2分。 |
药械稽查科(东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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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稽查办案和办案质量: 全年立案数20起,涉案金额在万元以上的案件四起,涉案金额3万元以上的案件不少于一起;在规定时间内办结案件(一般案件一个月内、重大案件三个月内办结),以处罚决定书发出为准;查处的假药案件及重大案件在立案后24小时内上报市局;办理好药械质量的投诉举报。依法行政,严格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按程序办事,无错案、无败诉,提高办案质量 |
20 |
年终立案数低于20起少一起扣1分;涉案金额万元以上案件增减一起加扣2分,3万元以上案件增减一起加扣4分;超出办案规定时间每起扣2分。罚没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案件单独奖励;移送的假劣药械案件被司法机关追究治安责任(行政拘留)的每起加2分,追究刑事责任的(判刑)每起加5分。假劣案件占当年总立案数80%以上的加1分。案件被评为省局十大典型案件的每只加10分。被评为绍兴市局级、嵊州市级办案先进、优秀案卷的分别加3分,被评为绍兴市级及以上的加6分,在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中被纠正或败诉的每起扣5分;年末在各片随机抽5只案件进行评比,从第一位到第五位,以0为基数,按0.2分的比率递增;从第六位到第十位,以0为基数,按0.2分的比率递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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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药械抽检和药品快检: 完成快检不少于100批次;协助上级局做好评价性药械抽检工作,完成市局65批次药品和6批次医疗器械抽检任务;药品监督抽样覆盖面达85%以上。 |
10 |
快检批次每减10%扣1分;送检完成率每减5%扣1分;抽样覆盖面每减1%扣1分;送市局药品不合格检出率≥15%,每超减1%加扣0.5分(5分为限);考核以快检记录和药检报告书为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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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两网一规范”建设: 继续深化农村药品“两网一规范”建设,进一步完善药品监管网、药品供应网,深入开展乡镇医疗机构规范化建设。 |
10 |
对新聘任的药品信息员组织1次培训,不完成扣1分。继续开展“无医无药村”药品供应网建设,取得一定成效并被市局肯定的加2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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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药品零售企业监管: 严格药品零售企业监管,重点抓好零售企业进货渠道、药师在岗及药品分类管理的监管,力争抓出成效。深化8小时外监管机制,完成每月2次的8小时外监督检查任务。 |
10 |
零售企业进货渠道、药师在岗及药品分类管理的监管按照要求完成任务得基本分。未完成8小时外监督检查任务1次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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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ADR监测和上报、认证工作、从药人员培训工作: 加强ADR监测,努力提高报告质量和覆盖面。完善药品应急预案,及时处置造成死亡的严重不良反应(事件)病例和群体性不良事件。配合上级局做好GMP、GSP认证、再认证、飞行检查和跟踪检查等工作。 做好片区内从药人员培训的动员发动工作。 |
10 |
完成药品不良反应报告200例,不良事件监测报告10例,少1例扣0.1分,严重的、新的一般的和新的严重的报告三项合计占报表总数达到15%,每减1%扣0.5分。报表总数排名、每百万人口报告数排名、药品生产企业平均上报数排名位于绍兴市前三位的分别加3、2、1分。配合上级局做好GMP、GSP认证、再认证、飞行检查和跟踪检查等工作,不按计划完成GMP、GSP认证跟踪检查每家扣1分。从药人员培训的动员发动工作以500人为基数,每增加50人加0.5分(以从药人员培训签到单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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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信息化建设: 进一步完善信息化监管机制,在有关单位安装完成实时监控系统的基础上,切实提高数据上传率、数据正确率和数据利用率。 |
10 |
辖区内药品批发企业和乡镇以上医疗机构实时监控系统与市局对接率、企业数据上传率和数据正确率分别要求达到98%、95%、98%,每少1%扣0.5分。辖区内药品零售企业与市局对接率、企业数据上传率和数据正确率分别要求达到80%、95%、98%,每少1%扣0.5分。省局监管信息数据录入率要求达到100%,每少一家扣1分。未及时处置药品实时监控系统发现的假劣药信息每起扣2分(以办公室药品实时监控系统送查表为准)。假劣药品数据录入工作位于绍兴市前三位的分别加3、2、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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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考 核 内 容 |
基本分 |
评分标准 |
责任科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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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及时起草局综合性材料,把好文字材料关。 |
10 |
出现迟交、漏交现象一起扣3分,出现重大失误1起扣10分。 |
综 合 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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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受理来信来访和举报、做好文书收发及档案管理工作。 |
8 |
举报受理过程中因失职而引起投诉的每起扣1分;文书收发失误造成影响的每起扣1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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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做好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工作。实行案件两审制,审核率100%,主持案件听证,行政处罚正确率100%。 |
10 |
按市局《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办法》10%比率换算得分。被评为绍兴市局级、嵊州市级办案先进、优秀案卷的分别加3分,被评为绍兴市级及以上的加6分;提供药械案源,每一起加2分;在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中被纠正或败诉的每起扣5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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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实行政务财务和政府信息公开,加强药品仓库管理,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按时上报有关报表。 |
8 |
实施“阳光政务”,按时完成政府信息公开任务;药品仓库管理出现差错一次扣1分;实行罚缴分离,未及时上报有关表册的每次扣0.5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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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加强机关文化建设;负责实施机关干部的学习教育活动。 |
8 |
全年组织各类党团工会活动、文体活动不少于3次,少一次扣1分;制订学习教育计划,每月组织学习不少于2次,少1次扣0.2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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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配合绍兴市局做好药师、药士、执业技能等报名、培训、考试工作;牵头做好全市从药人员培训工作。 |
8 |
从药人员继续教育配合工作被市局通报批评的扣1分;全市从业人员培训工作出现失误的扣2分,培训以1000人为基数,每增加100人加0.5分,组织工作出现较大失误或差错扣2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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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信息化工作:完善局域网建设,做到及时更新;做好药品实时监控系统的查询工作;协助做好药品实时监控系统安装工作。 |
8 |
药品实时监控系统查询工作不及时,出现重大疏漏一次扣2分。假劣药品数据录入工作位于绍兴市前三位的分别加3、2、1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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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做好全局性的宣传工作,积极开展各类下乡进社区活动,进一步提高公众的食品药品安全意识。各类新闻稿件不少于20篇,国家级报纸上发表稿件不少于2篇。 |
10 |
制订年度食品药品安全宣传计划并组织实施,新闻稿件每少一篇扣0.5分,国家级稿件少一篇扣2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