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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嵊州市甘霖镇委员会文件
嵊甘委〔2010〕50 号
中共甘霖镇委 甘霖镇人民政府
关于继续实行招商引资奖励政策的通知
各工作片、局办(中心),各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鼓励现有企业零新增用地开展招商,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对招商引资项目继续实行专项奖励,具体如下:
对2010年度零新增用地且引进外资在10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镇财政给予每100万元美元奖励人民币25万元。奖金根据企业外资到位情况,由镇招商服务局审核后予以兑现。
中共嵊州市甘霖镇委员会
嵊州市甘霖镇人民政府
主题词:招商引资 奖励政策 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