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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嵊州市2010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

2021-06-03 嵊州市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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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卫生局文件

 

嵊卫〔2010〕49号


关于印发嵊州市2010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

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卫生监督所、各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现将《嵊州市2010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市卫生监督所按照方案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各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卫生监督协查要求积极做好协助配合工作

附件:嵊州市2010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日

 

 

 

 

主题词:食品安全  餐饮服务  整顿  通知

抄送:绍兴市卫生局,嵊州市府办,市食安办,市教体局,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开发委。

嵊州市卫生局办公室                2010年5月10印发

附件:

嵊州市2010年餐饮务食品安全

整顿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2010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切实解决餐饮服务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根据绍兴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10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绍市卫发〔201081)和嵊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嵊州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嵊政办〔200977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整顿目标

巩固2009年食品安全整顿成果,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突出重点、科学治理的原则,深入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顿,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相关制度规范进一步完善,餐饮服务长效监管机制进一步健全,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责任进一步落实,学校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建筑工地食堂、农家乐、小型餐饮等餐饮单位食品安全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得到有效控制,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得到切实保障。

二、工作任务

(一)强化餐饮服务许可管理。认真贯彻落实《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建立餐饮服务许可制度、餐饮服务信息定期公告制度,依法规范行政许可,保证餐饮服务提供者符合法定条件经营。严格规范餐饮服务许可范围,严厉查处转让、涂改、出借、倒卖、出租和不按规定变更、延续及骗取餐饮服务许可证行为,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超期限经营和超范围经营行为。

  (二)加强重点单位、重点食品的安全整治。进一步加强餐饮单位、学校(包括托幼机构)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农家乐、旅游点餐饮店的监督检查,加大对餐饮业采购使用食用油、食品添加剂、乳粉及乳制品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根据上级部门2010年餐饮服务监督抽检工作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加大熟食卤味、冷菜、盒饭等高风险食品的监督抽检力度,开展餐饮服务单位采购的畜禽及其制品、食用油等重点品种的专项抽检。加大餐饮具消毒,特别是集中消毒餐饮具的监督抽检频次,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完善清洗消毒设施措施,严把集中消毒餐饮具采购关。积极探索建立餐饮行业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部署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乡镇、示范街、示范学校、示范店创建,提升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总体水平。

  (三)强化餐饮行业落实索证索票制度。进一步落实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制度,重点检查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情况,包括进货台帐、供货商资质、产品合格证、检验报告和证明文件等。加大对采购的畜禽及其制品、食用油等重点品种专项抽查,严肃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使用劣质食用油(地沟油)、劣质乳制品等行为。

(四)继续开展打击餐饮行业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根据嵊州市打击餐饮业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整顿工作实施方案》(嵊卫〔20108号)要求,认真开展打击餐饮行业违法使用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专项整治,巩固前阶段餐饮业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成果,加大对餐饮业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及超剂量、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行为的查处力度,全面梳理排查重点品种和单位,落实采购验证索票制度,落实“五有”要求(有源头、存放有专柜、管理有专人、称量有工具、登记有台帐),巩固油条无铝配方推广成果,建立健全我市餐饮单位食品添加剂使用的长效管理机制。

(五)深入推进小餐饮整治和规范工作。巩固和扩大近年来小餐饮整规工作成果,根据“十小”行业整规三年计划,继续抓好小餐饮整规巩固提升阶段工作,完成收官任务。通过查漏补缺,组织开展回头看,防止反弹回潮,消除盲点盲区,深化小餐饮整治成果,促进小餐饮经营行为符合规范要求,基本消除食物中毒隐患,确保消费者饮食安全。全面总结三年整规工作,探索实施小餐饮业多种优化提升模式,实现小餐饮规划布局合理、资源配置有效、相互竞争有序和硬件水平全面改善、管理水平整体提升的目标。

(六)落实重大节日和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任务。积极做好元旦、春节、中秋、国庆等重大节假日期间全市旅游景区、农家乐、大众饮食街等重点区域餐饮安全专项整治;认真开展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要统筹协调,周密部署,全面落实各项保障制度,确保上海世博会、第六届世界合唱比赛等重大活动期间我市餐饮服务环节不发生重大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进一步完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健全应急处理机制,全面开展应急培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完善食物中毒事故快速反应机制,确保餐饮服务环节Ⅳ级以上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率达到100%

(七)大力推进餐饮业质量保证体系建设。一是完善餐饮业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餐饮业食品卫生量化管理率100%,认真做好A级单位的长效动态管理和推荐申报工作。二是在B级以上单位和大中型餐饮单位继续推行“五常法”管理,其中A级单位推行“五常法”管理达100%B级单位中推行“五常法”管理达80%;同时,在大中型餐饮单位推行“五常法”管理的基础上,逐步开展小餐饮“五常法”管理试点,扩大“五常法”管理的覆盖面。三是在小餐饮业中全面推行卫生监督信息公示制度。四是推行食品卫生管理员制度,要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加工经营场所面积1500m2以上的餐馆和食堂及连锁经营的生产经营者设置专职食品卫生管理员,其他生产经营者可设兼职管理员,定期组织大中型餐饮单位食品卫生管理员培训,强化餐饮单位自我管理意识,提高食品安全自我管理水平。

(八)加强农村家宴的食品安全指导,完善农村家宴申报和指导规范工作。要利用公共卫生信息员(联络员)队伍加强摸底调查,建立乡村厨师花名册,定期开展乡村厨师培训。乡村厨师上岗必须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对人数众多的重大农村家宴活动实行主动上门指导。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05月中旬前)。制定本市餐饮消费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对整顿工作进行动员部署,明确目标和任务,层层落实工作责任。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05月下旬至10月上旬)。按照本工作方案,全面开展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抓好各项任务、工作指标的落实。

(三)总结督查阶段(201010月中旬至201012月中旬)。根据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目标和任务,开展自查和总结,迎接上级督查和验收,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更好地完成今年的目标任务,市卫生局成立嵊州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顿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在职能调整未到位前继续履行相关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将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纳入年终目标责任制考核。市卫生监督所要高度重视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结合实际分步实施各专项整治工作,按照工作的完成时限和考核指标,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整顿工作不留死角,彻底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二)加强宣传教育。要加大对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宣传力度,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加强社会监督、舆论监督,提高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增强消费信心;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指导和推动行业协会在餐饮服务企业大力开展讲诚信、讲自律活动,切实增强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要认真处理和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对典型案例和大案要案予以曝光。

(三)加强督查评估。要根据工作目标和任务,分时段开展检查和评估,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鼓励先进,督促整改。市卫生局将适时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顿工作进行督查并通报。

(四)加强信息报送。整顿期间,要做好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信息报送工作。根据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信息报送有关事项的通知》(浙食药监食〔20103号)的要求,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及时报送整顿工作信息。从5月开始,每月25日前将当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顿工作信息月报表》、每双月30日前将整顿工作进展动态、930日前2010年度和两年整顿工作总结以书面和电子邮件形式报送市局卫生监督科和绍兴市卫生监督所。

 

 

 

 

 

 

 

 

 

 

 

附表: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顿工作信息月报表

填表单位(盖公章)         

工作内容

举报投诉件数

调查处理户数

出动执法人员数

罚款金额

(万元)

移送司法机关件数

备注

警告

责令整改

罚款

吊销许可证

取缔无证

重点整顿学校、建筑单位食堂、农家乐旅游点、小型餐饮单位

 

 

 

 

 

 

 

 

 

 

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

 

 

 

 

 

 

 

 

 

 

加大熟食卤味、盒饭、冷菜等高风险食品和餐具清洗消毒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

 

 

 

 

 

 

 

 

 

 

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添加剂行为

 

 

 

 

 

 

 

 

 

 

填表人:      电话(办):            手机:        报表时间: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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