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中共嵊州市仙岩镇委员会
文 件
仙委〔2010〕33 号
关于印发《仙岩镇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各村、单位,机关各科室:
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现将《仙岩镇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村(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仙岩镇委员会
仙岩镇人民政府
2010年8月24日
主题词:社会稳定 风险评估 实施细则 通知
报:中共嵊州市委办公室、嵊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仙岩镇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
实施细则(试行)
为更好的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重大事项决策、执行、实施过程中影响社会稳定的隐患,进一步规范我镇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操作程序,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章 评估事项
本细则所称的重大事项是指在我镇区域范围内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重要政策、重大改革措施、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等。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关系到较大范围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社会保障、社会管理等方面的重大决策。
(二)涉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有关民生问题的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或修改。
(三)关系到产权转让、职工身份转换、用工安置等重大利益格局调整的企事业单位的改革改制。
(四)有可能在较大范围或较长时间内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影响的有关资源开发利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重点工程建设。
(五)涉及到诸多利益群体或较大群体利益的行业政策调整。
第二章 责任主体
重大事项的决策提出、政策起草、项目报批、改革牵头、组织实施等,相关职能科室是组织风险评估工作的责任主体。涉及到多单位职能交叉而难以界定评估直接责任单位的重大事项,由镇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领导小组指定评估责任单位。
第三章 组织领导
镇成立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镇长任组长,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组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镇综治办。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镇风险评估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督办,对社会稳定风险较大、有可能引发群众大规模集体上访或群体性事件的重大事项组织召开评估事项风险审核会议,对失责并给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影响的相关责任人提出责任追究意见。
第四章 评估内容
凡重大事项决定之前,都应围绕可能存在的稳定风险,开展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等评估工作,认真分析研究可能存在的不稳定隐患和问题,科学评判后果的风险程度和可控范围,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一)合法性评估。主要分析评价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是否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否符合中央和省市各级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政策调整、利益调节的法律、政策依据是否充分。
(二)合理性评估。主要分析评价是否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是否反映绝大多数群众的意愿;是否兼顾群众的现实利益和长远利益;是否兼顾各方面利益群体的不同诉求;是否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三)可行性评估。主要审查是否征求了广大群众的意见,并组织开展了前期宣传解释工作;是否符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水平;是否具有相关政策的连续性和严密性;出台的时机是否成熟;实施方案是否周密、完善、具体、可操作。
(四)可控性评估。主要分析评价是否存在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是否存在其他影响社会稳定的隐患;是否有相应的预警措施和应急处置预案;是否有化解不稳定因素的对策措施。
第五章 评估程序
(一)确定评估项目和评估主体
评估项目一般由镇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领导小组指定。确定评估项目后,由相应的责任主任负责评估,如涉及多个单位而难以界定直接责任主体的,则由镇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领导小组专门指定。
(二)具体评估步骤
风险评估按风险程度不同分为一般评估和重点评估,重点评估事项指由镇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一般评估事项指由各村、单位或机关相关科室研究决定的事项。重点评估一般应遵循以下评估步骤,即:实地走访、利益群体听证、综合分析等。一般评估则可简化评估程序。评估责任单位需广泛征求群众和基层的意见建议,了解掌握评估对象的基本情况,准确把握评估重点、合理制定评估方案,对可能出现的不稳定因素逐项进行分析,评估预测风险发生概率,矛盾冲突涉及的人员数量、范围和激烈程度等,以及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并要根据分析评估情况,制定维护社会稳定的具体措施。
(三)得出评估结论
重点评估和一般评估都要得出评估结论,形成评估报告,评估报告报镇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并由相关责任单位按风险等级分别落实维稳措施。评估结论按照风险程度分为四个等级:存在严重风险的为一级风险,可建议镇党委、政府不予实施,并在制定处置预案、降低风险后再评估是否实施;存在较大风险为二级风险,可建议镇党委、政府暂缓实施,在采取措施解决矛盾、化解风险后再实施;存在一定风险但可以控制的为三级风险,可以实施,但需落实防范措施;风险较小的为四级风险,准予实施。
第六章 责任追究
各村、单位,机关各科室必须高度重视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及时有效的做好不稳定因素化解处置工作。对应评估而未评估,或组织实施评估流于形式,以及因防范化解工作不落实、不到位,引发大规模集体上访或群体性事件,给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影响的,将依据相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人员的责任。
第七章 附则
(一)各村、单位可根据本实施细则,制定相应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办法。
(二)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1.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流程示意图
2.实地走访情况记录表
3.利益群体听证情况记录表
4.评估工作会议记录表
5.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评估报告
附件1:
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流程示意图
评估事项 评估主体 组织领导
重大决策 重大政策 重大改革 重点工程建设项目 敏感问题 决策提出部门 政策起草部门 改革牵头部门 项目申报审批部门 工作实施部门 镇成立领导小组,各村、单位也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
确定评估项目和评估责任主体
对暂不实施和暂缓实施的,要求有关单位迅速化解矛盾,尽快使事项得以实施;对可以实施的在实施过程中也应及时防范和化解不稳定隐患
维稳措施
评估责任主体围绕评估事项的合法性、可行性、稳定性、可控性及其他相关问题,深入实地、深入群众认真全面分析评估
评估责任主体得出评估结论,最终形成评估报告;评估报告报镇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领导小组;镇党委、政府在参考评估报告基础上最后作出是否实施重大事项决定
附件2:
实地走访情况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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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事项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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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 访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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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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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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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地走访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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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走访群众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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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访情况记录: 维稳信访情况汇总: | |
填表单位:(盖章) 填表人: 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3:
利益群体听证情况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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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事项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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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 证 主 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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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 集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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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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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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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人员组成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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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人员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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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情况记录: 维稳信访情况汇总: | |
填表单位:(盖章) 填表人: 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4:
评估工作会议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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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事项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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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 集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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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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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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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人员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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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记录: 维稳信访情况汇总: 风险评估结论: | |
填表单位:(盖章) 填表人: 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5:
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评估报告
填报单位: 风险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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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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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主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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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人及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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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实施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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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 项 概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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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期 风 险 评 估 要 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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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期 预 防 控 制 风 险 措 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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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 期 风 险 评 估 要 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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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 期 预 防 控 制 风 险 措 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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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结论 |
评估责任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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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领导小组审定审批意见 |
年 月 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