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嵊州市教育体育局文件
嵊教体 纪监〔2011〕3 号
嵊州市教育体育局委员会 嵊州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2011年纪检监察工作思路的通知
各市属学校(单位),乡镇(街道、开发区)中心学校,民办学校:
现将《2011年纪检监察工作思路》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附件:2011年纪检监察工作思路
二○一一年三月六日
主题词:纪检监察 工作思路 通知
嵊州市教育体育局办公室
附件:
2011年纪检监察工作思路
一、指导思想
2011年全市教体系统纪检监察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对学生一生负责、办人民满意教育,推动教育优先优质发展,建现代化教育强市的工作目标,继续推进教体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实施,最大限度紧缩机关、学校自由裁量权,确保人民群众对教育体育的满意度有新提高,行风评议满意率、排名有新的提升。
二、工作重点
1.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实施;
2.加强廉洁教育,推进廉政文化进校园;
3.规范收费、办班、招生(招师)、执教、测试(评比)等事项;
4.深化家长满意工程和“四访”活动,重点关注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密切家校联系、规范食堂校店管理工作;
5.弘扬师德,旗帜鲜明地抵制有偿家教;
6.健全制度,巩固作风建设成效。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责任意识,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1. 深入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嵊州市推进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0—2012年制度建设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落实好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对重点岗位、重点环节加强制度监管,实施廉政风险预警制度。在人事权上,加强对教师招骋、职务评审等事项的监督;在财权上,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对财务人员的教育,重点防范私设“小金库”;在事权上,加强对学校食堂、校店承包,大宗物品采购,以及学生教辅资料征订等监管。要围绕教育公平,加强对收费、招生、测试等热点事项的监督。加强落实廉政风险预警制度;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检查、监督与考核,不断提高领导干部廉政风险意识。坚持党政主要领导同班子成员、中层领导干部廉政谈话等制度,把任前谈话、诫勉谈话、廉洁承诺和廉政教育结合起来,进一步增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效果。要健全领导干部联系群众长效机制,着力解决老百姓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办人民满意教育。
2.继续开展学校干部廉洁自律教育。加强对学校领导廉政的教育,增强学校领导的五种意识:廉政意识、规范意识、法制意识、大局意识和创新创优意识。全面加强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建设,弘扬新风正气,抵制歪风邪气,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努力实现学校在任干部作风的进一步转变。
3.继续加强党风行风作风建设。一是继续开展“
(二)增强尊廉崇洁意识,深入开展廉政文化进校园活动
继续深化廉政文化进校园活动,积极争创绍兴市廉洁教育示范学校。拓展廉洁教育途径,大力营造校园崇廉尚洁的良好氛围。加强廉政文化学习基地建设,以“马寅初风节园”为廉政文化教育基地,学马老精神,杨廉洁之风。积极推动廉洁教育进课堂,充分发挥廉政教材在廉洁教育中的重要作用,继续积极探索在学生中开展廉政文化讲座活动。积极参与师德建设活动,融校园廉政文化建设于师德建设之中,努力推动良好校风、教风、学风的建设。
(三)弘扬师德,旗帜鲜明地整治有偿家教
严格按照《嵊州市教育体育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抵制有偿家教的意见》,引导广大教师自觉抵制有偿家教。进一步明确学校主要领导为整治有偿家教的第一责任人。要加强对教师的师德师风教育,杜绝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主动谢绝学生及家长的礼品、礼金和各种名目的“谢师宴”。学校要制定相应的师德考核细则,在每学期开学后第一周,签订教师师德责任状,把教师的师德情况与推优评优、职务聘任、绩效工资紧密挂钩。
(四)加强沟通,深化家长满意工程和“四访”活动
2011年家长满意工程要突出抓好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密切家校联系、规范食堂校店管理、提高教育质量、提升教师素质等工作。家长满意工程的深化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要制度化。家长满意工程作为办人民满意教育的一项有效载体,各校要统筹考虑,全面推进,与学校的各项工作有机结合,并逐渐形成自己的特色。二要经常化。家长满意工程要渗透到每天的工作中,从每一堂课、每一次家访做起,反对只关注评议结果,忽视平时工作的做法。要时刻关注学生的利益、家长的意愿。三要有重点。家长满意工程落实到每一所学校,应针对本校的薄弱环节,确立1至2个主题,力争每年都有所突破。四要讲实效。要开展“家长开放月”等活动,密切家校联系,主动征求家长意见,努力改进工作方法,不断提升家长满意率。
要深入开展以访家庭、访企业、访乡镇、访社区为主要内容的“四访”活动,加强联系沟通,确保工作到位,在提高实际效果上下功夫。要积极发挥行风监督员的作用,组织他们对教育行风开展明查暗访,并加强平时联系。
(五)履行监督职能,着力完善监督机制
积极稳妥推进惩防体系建设。重点加强对人财物管理使用、关键岗位的监督,加强对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
1.不断规范教育收费行为。认真开展教育收费公示工作,加强对收费公示制度的检查监督。严格按照收费政策进行收费,严格执行减轻农民负担的收费政策和规定,严格执行农村义务教育收费政策和普通高中择校生“三限”政策。同时禁止各种形式的乱摊派和各种名目的“搭车收费”,禁止举办收费性小班、快慢班、实验班等。
2.进一步深化学校“阳光工程”。落实“三重一大”议事制度,使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以及大额度资金使用方面体现领导集体的意志,不断提高基建、采购、职评、评优、赛事等有关工作的透明度,以公开促公平。把完善校务公开制度作为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加强民主管理的重要工作来抓。促进校务公开工作的进一步制度化和规范化。
3.继续实行“阳光招生”。重点加强对中小学招生、加分、小B级测试等热点事项的监督。规范加分,要在逐步实现减负、降分、限高的基础上,切实保障学生及家长在招生中的知情权、选择权。
4.做好人事调配和新教师招考工作。全面实行“凡进必考”制度。充分体现公正公平和择优录用的原则,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到位、操作规范。新录用的毕业生在岗位上分配上实行“双向选择”,体现双方意愿,促使优生优配和按需分配。根据学校需求合理做好人事调配工作,实现师资均衡发展。
5.加大对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力度。坚持对学校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实行任前、任期、离任审计,对学校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年度审计和专项审计,做到防范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6.强化采购程序规范。进一步规范教体系统政府采购及招投标行为,严格执行省、市政府采购规定,规范采购范围和程序,同时加强检测验收、结算等工作。坚持学校校店、食堂托管(承包)经营招投标制度,加强对承包经营者的教育和管理。做好各项采购及招投标的服务工作,提高服务质量。
7.预防职务犯罪。继续加强与检察机关的联系合作,根据教体系统的特点和实际,发挥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定期分析研究教体系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重点和措施。
8.加强信访工作,做好违法违纪案件排查处理工作。建立和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力争将所有的信访件处理在单位,解决在学校,落实在基层,避免信访上移和多头、重复上访,严防事态扩大和矛盾激化。对信访件要做到件件有回复,事事有结果。
9.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能力。继续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政治理论的学习;加强业务学习,加强兄弟单位之间的交流。认真落实中央纪委关于加强纪检监察干部作风建设的要求,严明工作纪律,严格内部管理,强化内部监督,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室作风建设水平,不断增强纪检监察干部的整体素质。
10.健全巡访制度。加强行风监督员、特约监督员、党风廉政建设巡视员队伍建设,做到巡视定期化、制度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