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级有关部门:
《嵊州市变型拖拉机限行禁入和提前报废淘汰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嵊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7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嵊州市变型拖拉机限行禁入和提前报废淘汰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为有效遏制拖拉机交通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快推进变型拖拉机报废淘汰工作的指导意见》、《绍兴市变型拖拉机限行禁入和提前报废淘汰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等规定,按照绍兴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经市政府同意,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底线”思维,强化源头管理,严格执法管控,在全市开展变型拖拉机(货厢与底盘一体的轮式拖拉机)限行禁入和提前报废淘汰专项治理行动,消除安全隐患,保障社会公共安全,为无废城市创建、打响蓝天保卫战和“平安嵊州”建设夯实基础。
二、目标任务
到2020年11月底,完成本地籍(即在本市注册登记的)变型拖拉机提前报废淘汰,全市消除变型拖拉机(含外省籍变型拖拉机)从事道路运输活动。
三、工作措施
(一)落实变型拖拉机提前报废补贴政策。在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期间,按照“提前报废、差别补偿”的原则,对提前报废并符合补贴条件的本地籍变型拖拉机,在享受浙江省高耗能农业机械报废补偿政策(发动机功率<14.7Kw的补贴 1500 元/台,发动机功率≥14.7Kw的补贴3500元/台)的基础上,依据拖拉机强制报废年月,按每提前1个月份每台300元的标准给予提前报废补贴。2021年7月1日起不再享受上述补贴。
(二)实施变型拖拉机限行规定和禁入要求。从2021年1月1日起,在全市域对变型拖拉机实施道路限行,在矿山开采、建筑、交通运输等领域全面落实变型拖拉机禁入要求。
(三)对上道路拖拉机实行严格管控,强化路面执法力度,一经发现假牌、套牌、无牌、脱检、拼装的车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一律由公安交管部门予以扣车,动员报废处理。
(四)强化考核。对各乡镇(街道)开展变型拖拉机提前报废工作成效列入2020年度考核。
(五)以“最多跑一次”的理念开展工作。商投集团做好回收企业的监督管理工作,确保价格公道,服务优质,让机手能一次性办好报废淘汰手续。其他部门需积极配合。
四、实施步骤
(一)部署动员阶段(2020年3月-6月)。摸排变型拖拉机存量、用途等基本情况,制订并下发行动方案,召开动员会,组织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成立领导班子,倒排时间表,细化工作措施,层层分解落实,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0年7月-2020年11月)。乡镇(街道)全面动员落实变型拖拉机机主主动去报废回收企业办理报废淘汰手续。回收企业应做到优质服务,回收价格公道,办理手续便捷,农业农村部门及时审核,财政部门及时发放补贴,其他部门积极配合。力争在11月底前完成本辖区变型拖拉机报废淘汰工作。
(三)总结巩固阶段(2020年12月-2021年6月)。全面实施拖拉机限行禁入和提前报废淘汰专项治理行动,落实拖拉机道路限行规定、行业禁入要求和提前报废补偿政策,严格执法管控,依法严厉查处拖拉机违法违规行为,2021年1月1日起消除变型拖拉机从事道路运输活动。组织开展“回头看”,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成立变型拖拉机限行禁入和提前报废淘汰专项治理行动工作协调小组及办公室,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成员由各有关部门分管负责人组成,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加强部门协调,确保工作有序推进,如期完成变型拖拉机“清零”目标。
(二)广泛宣传造势。广泛深入宣传变型拖拉机限行禁入和提前报废淘汰的重要意义、实施办法,采取点对点方式,加强雇佣单位、企业和人员教育,引导他们积极配合、主动淘汰,设立并公布拖拉机违法违规行为举报电话,营造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责任落实。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压实乡镇(街道)主体责任,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作为、密切配合,构建起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稳步推进的工作格局。各级执法人员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执法程序查处拖拉机违法违规行为,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四)严肃监督问责。切实加强监督考核,分层分级、不定期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适时进行工作进度通报,对进展缓慢的,严格追究责任。
附件:1.嵊州市变型拖拉机限行禁入和提前报废淘汰专项治理工作协调小组名单
2.嵊州市变型拖拉机限行禁入和提前报废淘汰专项治理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3.嵊州市变型拖拉机提前报废补贴办法
附件1
嵊州市变型拖拉机限行禁入和提前报废淘汰专项治理工作协调小组名单
为贯彻落实绍兴市变型拖拉机限行禁入和提前报废淘汰专项治理行动部署会会议精神,有序推进我市变型拖拉机淘汰退出,经研究,决定成立嵊州市变型拖拉机限行禁入和提前报废淘汰专项治理工作协调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余 丹(副市长)
副 组 长:赵红卫(市府办副主任)
吕勇进(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成 员:陈 荣(市委宣传部)
何国良(市委政法委)
钱绍锋(市信访局)
吕浙鹏(市公安局)
王小燕(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