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义务教育段学校,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全面学习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切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扎实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衢市教综〔2019〕65号精神,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真组织学习,深刻领会精神
各校(单位)要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安排学习行动,要把《意见》学习与“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相结合,与教职工政治学习、教育教学业务研究活动等紧密结合,通过集体学习、个人学习、辅导报告、撰写体会及座谈交流等形式开展“入脑入心”学习,确保把《意见》精神传达至每一位教师、每一位干部,使学校行政人员与一线教师全面领会文件精神。教育局机关干部、教研室教研员要带头做好学习贯彻工作。注重检视问题,提升学习实效。要边学习边查摆,认真检视整改教育管理、教育教学中存在问题,做到学思悟践结合,推进学校教育教学改革。要通过“互查互评”等有效形式开展督查,同时以研讨、交流、宣讲、展示等多渠道展现学习成果,切实把《意见》学深悟透。
二、积极贯彻落实,务求规范扎实
各科室(单位)及义务教育段学校要对照《意见》要求,抓好贯彻落实,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我县义务教育质量。
(一)坚持“五育”并举。要把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大力开展理想信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生态文明和心理健康教育。树立全面科学的教育质量观,促进学生思维发展,激发学生创新意识。严格执行学生体质健康合格标准,开齐开足体育课,开展学校特色体育项目。精准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健全学生视力健康综合干预体系,切实做好近视防控工作。培养学生懂美爱美的艺术素养。开展好中小学生研学旅行活动,培养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充分发挥劳动综合育人功能,加强学生生活实践、劳动技术和职业体验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