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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姚市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政策问答

2020-06-30 常见问题 收藏
朗读

一、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从何时开始?

答: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统称两项保险)合并实施从2020年1月1日开始执行。

二、两项保险合并实施后缴费负担是否会增加?

答:两项保险合并实施,用人单位和个人的缴费负担不增加。

合并实施前,用人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费率为8%,个人缴费费率为2%;用人单位生育保险缴费费率为0.5%,个人不缴费。合并实施后,用人单位缴费费率为实施合并前两项之和,即8.5%,个人缴费费率为2%。

灵活就业人员、失业人员仍按合并实施前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费率(10%)执行。

三、参保人员什么时候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答:参保人员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条件与我市现行职工医保的规定一致。两项保险合并实施后,企业在职职工第一个月参保,第二个月缴费,第三个月才能享受相关待遇。灵活就业人员第一个月参保登记,第二个月起连续缴费到账满6个月后,从第八个月起享受相关待遇。

四、生育保险待遇包括哪些内容?

答:生育保险的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两项。

参保的企业在职职工生育或计划生育手术可以享受生育津贴,享受生育津贴的参保人员(参保人员在宁波大市外生育的除外)可同时享受生育补贴。

灵活就业人员、失业人员、退休人员和用人单位在职职工未就业配偶(下称未就业配偶)不享受生育津贴和生育补贴。

五、生育医疗费用如何结报?

答:(一)实时刷社会保障卡结算。参保人员因生育(或计划生育)在宁波大市内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与住院医疗费用,按照职工医保对应的普通门诊与住院有关医疗待遇规定实时刷卡结算。

(二)按照定额补偿标准享受。参保人员在宁波市外生育的医疗费、未就业配偶生育医疗待遇按照定额补偿标准享受。用人单位可以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申请;也可以(灵活就业人员由本人)持《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及相关生育就医材料,到宁波大市内就近的医保经办机构申请。

六、定额补偿标准是多少?

答:定额补偿标准:正常阴道分娩3700元、阴道助产术4350元、剖宫产术5100元。

七、生育津贴如何计算?

答:计发公式:职工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缴费工资÷30天×规定的假期天数。(所在用人单位无上年度职工月平均缴费工资的,采用当年度职工月平均缴费工资。

八、生育津贴计发天数如何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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