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宁波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项目制培训实施细则(试行)》《宁波市技能人才继续教育管理办法(试行)》《宁波市“技能菁英”培养计划实施管理办法》《宁波市职业技能培训合格证书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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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就《宁波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项目制培训实施细则(试行)》《宁波市技能人才继续教育管理办法》《宁波市“技能菁英”培养计划实施管理办法》《宁波市职业技能培训合格证书核发管理暂行办法》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职业技能培训工作,近年来多次出台文件给与政策支持。李总理在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明确从失业保险基金结余中拿出1000亿元,主要用于2019至2020年开展5000万人次以上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2019年5月18日,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印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对职业技能提升工作作出重大部署。明确提出,紧紧围绕“稳就业”,把职业技能培训作为保持就业稳定、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的关键举措,作为经济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
为落实国家部署要求,浙江省于8月30日,印发了浙江省行动方案,提出到2021年,全省培训300万人次,技能劳动者占就业人员的26%左右。12月17日,我市印发了宁波市行动方案,提出力争3年开展各类技能培训50万人次以上,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比例超过31%。为进一步落实行动方案要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职业技能培训,打造一支高素质的技能人才队伍,特制订项目制培训、技能人才继续教育管理等职业技能提升配套政策。
二、制定依据
《关于印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国办发〔2019〕24号)
《浙江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浙人社发〔2019〕53号)
《宁波市职业技能培训条例》
《宁波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甬政发〔2019〕78号)
三、内容解读
(一)项目制培训的培训对象如何界定?
按照行动方案要求,项目制培训以具有宁波户籍、在宁波常住并持有居住证、在宁波就业创业或已办理失业登记的城乡劳动者为主要培训对象。在年龄要求上,原则上要求处于劳动年龄段。但是部分特殊行业、特定人群补贴年龄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项目制培训清单如何发布?
首先,人社部门会组织专家,结合本地产业实际及技能人才培养需求对项目进行评审,形成征求意见稿,向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区县(市)征求意见。再会同财政部门向社会公布项目制培训清单,届时会公布在人社局网站。
(三)项目制培训承担机构有哪些?
项目制培训承担机构一般原则认定为155公共实训中心、技工(职业)院校、经人力社保部门审批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经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
(四)技能人才继续教育线下学习包括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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