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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17年消防工作的通知

2021-05-30 苍南县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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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工作,落实各级消防安全责任,健全火灾防控机制,夯实消防基层基础,强化消防宣传教育,努力维护全县消防安全形势稳定,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做好2017年全县消防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落实各级消防安全责任

  (一)强化落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巩固深化G20峰会消防安保经验,苍南县安全生产提升年领导小组办公室实行实体运作,常态化实施情况通报、会商研判、联合检查、约谈问责等制度,督促指导乡镇、行业部门因地制宜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20174月上旬,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全面做好2016年度消防工作国考有关迎考准备工作;4月中旬,要召开年度消防工作会议,层层签订年度消防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细化任务指标; 6月底前,县级及灵溪镇、龙港镇等两个全国重点镇完成消防专项规划修编,年内,望里镇、大渔镇、炎亭镇、莒溪镇、南宋镇、霞关镇、沿浦镇要完成消防专项规划的修编,12月底前县政府要完成“十三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和消防专项规划年度目标任务,并将消防工作纳入县、乡镇两级目标责任考核、日常检查、政务督查内容,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强化落实行业部门管理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强化行业领域、单位消防安全监管和排查整治力度6月底前,教育局、民宗局、民政局、住建局、文广新局、卫计局、体育局、旅游局、安监局等部门要根据本部门行业消防安全管理标准,深化行业消防安全管理示范点建设,并适时总结经验进行全面推广。县旅游局要牵头推进民宿消防安全整治,实现“三个100%”:5月底前,所有符合条件的民宿认定(或备案管理)率达到100%6月底前,所有民宿整治合格率达到100%、民宿业主培训率达到100%。民政局要强化推进社会养老福利机构消防安全整治,5月底前,按照“一院一策”方案实现所有社会养老福利机构隐患“清零”。供电局要配合有关乡镇政府推进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5月底前完成“两类民房”、居住出租房、合用场所电气线路改造(套管)10万米,其中龙港1.7万米,灵溪镇、钱库镇各1万米、金乡镇、宜山镇、马站镇、桥墩镇、矾山镇、望里镇各0.6万米,藻溪镇、赤溪镇、大渔镇、南宋镇、莒溪镇、南宋镇、霞关镇、沿浦镇各0.3万米,凤阳乡、岱岭乡各0.15万米95%的农村家庭和100%的老旧小区完成“漏保”安装;12月底前,电气火灾事故高发态势得到有效遏制。

  (三)严格落实社会单位主体责任。4月底前,各行业主管部门、乡镇要同相关社会单位签订消防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突出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明确专职消防安全管理人,落实消防安全评估、建筑消防设施定期维养、火灾隐患法人承诺整改等制度,全面提升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要结合实际,探索推行社会单位火灾公众责任险政保合作示范项目,加强消防安全诚信体系建设。

  (四)切实加大消防责任追究力度。要建立健全消防工作约谈和问责机制,加大火灾事故分级调查处理力度。对消防工作推进不力、成效不明显的乡镇、部门、单位,要及时启动实施约谈和问责。对发生亡人、造成较大影响火灾事故的,或因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不到位导致发生火灾事故的,由县消安委牵头开展火灾原因和责任调查,提出处理建议,报县委、县政府审定实施。县公安局、消防局要依法加大对失火罪、消防责任事故罪“两案”的侦办力度,做到每案必查,倒逼责任落实。

  二、健全社会火灾防控工作机制

  (一)推进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各地各部门要全力推进“大拆大整”、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等专项行动,全面做好党的十九大、厦门金砖国家领导人会晤、第四届世界互联网大会等重大活动期间我县消防安保工作,确保全县不发生亡人和有较大影响的火灾事故。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快推进以足浴、汗蒸、桑拿、洗浴为重点的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整治,3月15日前完成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整治;4月底前,完成各类重点领域消防安全整治。6月底前,居住出租房整治合格率达100%12月底前,所有居住出租房、合用场所准入登记备案率达100%4月底前,完成对流动人口、居住出租房集中区域和电动车集中的居民住宅小区的排查摸底;6月底前,结合工作实际,分别在流动人口、居住出租房集中区域设置微型消防站,在电动车集中的居民住宅小区设置电动车停放充电点。持续推进重大火灾隐患区域、单位政府挂牌督办工作,县政府将于4月底前挂牌督办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各乡镇也要挂牌督办一批乡镇级隐患集中区域和重大火灾隐患单位,12月底前完成整改销案。

  (二)夯实基层消防管理基础。各乡镇、各部门要结合居住出租房整治、电动车整治、微型消防站建设等重点工作,按照城镇社区、农村社区等分类推进“消防安全社区”创建。4月底前,各地至少创建1个示范社区并进行推广;6月底前,30%以上社区完成创建;12月底前,60%以上社区完成创建;消防、民政部门要联合开展“消防安全示范社区”评选,以点带面,助推创建。12月底前,各地要落实《浙江省乡镇(街道)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达标标准》(浙公消〔2016146号)规定要求,100%的乡镇消防安全网格实现规范化管理,推广使用“平安浙江”和消防安全网格化手机APP;依托商会、协会等民间组织,完善全县区域消防安全联防组织建设,50%的商业区、旅游区、功能区等重点单位集中区域建成消防安全区域联防协作组织,常态开展互查互检、培训演练,提高区域应急联动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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