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有关单位:
《苍南县行政审批“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推进方案》已经县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7日
苍南县行政审批“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推进方案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政发〔2017〕6号)、《关于全面推进行政服务中心“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工作的通知》(浙跑专办字〔2017〕2号)和《苍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以“最多跑一次”为目标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细则的通知》(苍政发〔2017〕42号)精神,加快推进我县“最多跑一次”改革有效落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设置综合窗口实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是“最多跑一次”改革的重要载体,要按照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的理念和目标,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按照应纳尽纳的原则,对投资项目审批、商事登记、不动产交易登记、医保社保、公安服务(含车管)、婚登服务等涉及多个部门或单位综合性的行政审批事项,以及其他办事量办事频率低的事项,在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包括各分中心)设立综合窗口,龙港镇要参照县里设立相应的综合服务窗口,采取受理与审批相分离的机制,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服务模式,达到业务流程优化、申报材料精简、审批集成高效的目标,进一步增强群众和企业的改革获得感。
二、主要任务
按照分类实施的要求,研究制定“一窗受理、集成服务”的具体实施方案,优化整合部门窗口和办事流程,明确办事标准,设立综合窗口,编制办事指南,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服务模式。
(一)项目投资行政审批综合窗口。
1.集中的审批事项:项目投资(包括房建、市政、水利、交通)从项目立项到施工许可的所有审批事项。
2.牵头单位:县发改局。
3.配合单位:县经信局、县住建局、县国土资源局、县环保局、县水利局、县人防办、县海洋与渔业局、县林业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港航局)、县公安消防局、县气象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财政局。
(二)商事登记综合窗口。
1.集中的审批事项:民办养老机构、民办医疗机构、民办学校设立及餐饮业、旅馆业、开办网吧和电影院等涉及的审批事项。
2.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3.配合单位: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文广新局、县住建局、县环保局、县卫计局、县公安消防局、县财政局。
(三)不动产登记综合窗口。
1.集中的审批事项:不动产登记、房屋交易、纳税等涉及的审批和服务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