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吸引和集聚一批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和团队来镇海创业创新,深入推进“科创镇海·人才金港”建设,全面建设青年人才金港,加快打造高水平创新强区,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实现高质量发展,现将2020年下半年宁波市镇海区“雄镇英才”高层次人才引领计划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和重点
聚焦镇海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求,紧密结合“246”万千亿级产业集群建设,面向海内外择优支持契合镇海“122”产业发展方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能够突破关键核心技术、提高科技创新能力、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并能产生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高层次人才和高端创业创新团队,重点支持新材料、绿色石化、先进装备制造、软件和信息技术、智能家居家电(电子制造)等产业领域的团队和个人。
二、申报类型与条件
2020年下半年“雄镇英才”高层次人才引领计划申报评审分创业团队、创新团队、创业个人和创新个人四种类型。申报人才(团队)应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操守。具体条件如下:
(一)创业团队
领军型创业团队申报条件为:
1.应包括1名带头人和至少4名核心成员,带头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1965年8月1日后出生,下同),核心成员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1970年8月1日后出生,下同)。
2.带头人一般应在国(境)外取得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国内取得博士学历学位,此前应在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及以上职务,有突出的研究成果或成果转化业绩,或在跨国公司、知名企业担任中高级及以上技术管理职务,或具有自主创业经验,且熟悉相关产业领域和国际规则,具有较强的企业经营管理能力。核心成员中技术人员应取得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其他核心成员应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或拥有3年以上相关从业经历。
3.团队成员专业结构合理,关联性、互补性强,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团队掌握的核心技术应当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达到国际一流、国内领先水平,或属于填补国内研究领域技术空白,具有较好市场前景并能实现产业化。
4.创业团队(含带头人及核心成员)2018年8月1日后来宁波创业或计划在宁波创业,创办的企业实际到位注册资金中货币出资不少于200万元,带头人(自然人)须为创办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且为第一大自然人股东,带头人及核心成员(自然人)合计持股比例超过50%(不含),且每名成员(自然人)均须持股,成员合计持股比例不低于5%。
资本型创业团队申报条件为:
1.应包括1名带头人和至少4名核心成员。带头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核心成员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
2.带头人一般应取得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业内公认度较高,团队核心成员应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或拥有3年以上相关从业经历。
3.团队成员专业结构合理,关联性、互补性强,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团队掌握的核心技术应当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备国际一流、国内领先水平,或属于填补国内研究领域技术空白,具有较好市场前景并能实现产业化。
4.创业团队(含带头人及核心成员)2018年8月1日后来宁波且在镇海全职创办企业,在2018年8月1日至2020年10月9日期间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企业实际到位注册资金中货币出资不少于500万元,同时获风险投资机构实际到位货币出资不少于300万元(含资本公积金)。带头人(自然人)须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持股比例不低于20%且为第一大自然人股东,实际到位的货币出资不少于100万元;带头人及核心成员(自然人)合计持股比例超过50%(不含),且每名成员均须持股。
(二)创新团队
1.一般应包括1名带头人和至少4名核心成员,带头人年龄不超过50周岁,核心成员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75年8月1日后出生)。创新团队带头人及核心成员2018年8月1日后来宁波工作或计划来宁波工作。
2.带头人一般应取得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此前应在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及以上职务,有突出的研究成果或成果转化业绩,或在跨国公司、知名企业担任中高级及以上技术管理职务;团队核心成员一般应取得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创新团队带头人和核心成员引进后应全职在镇海连续工作5年以上,每年工作时间不少于9个月。入选后,如若不能按要求到位视作自动放弃。
3.创新团队应拥有显著创新业绩或较大创新潜力,成员关联性、互补性强;团队掌握的核心技术应达到国际一流、国内领先水平,或属于填补国内研究领域技术空白,能较大程度推动相关产业领域技术创新。
4.依托的企事业单位运行状况良好,配套支持措施完善,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在业内处于优势地位,能为团队创新提供必要的科研资金和设备等,以及落实项目产业化所需的各类要素。创新团队以企业为依托的,所在企业还应具备良好的经营业绩,且研发费用占主营业务收入3%以上。
(三)创业个人
1.应在国(境)外高校取得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国内取得博士学历学位,此前一般应在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过相当于副教授及以上职务,或在国内外知名企业、机构担任中高级及以上技术管理职务,或具有自主创业经验,年龄不超过55周岁。
2.掌握的核心技术应当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达到国内一流水平,或属于填补国内研究领域技术空白,具有较好市场前景并能实现产业化。
3.须为创办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且是第一大自然人股东,企业实际到位注册资金中创业人才(自然人)货币出资不少于100万元。
4.应在2017年8月1日以后来宁波工作,且在2020年10月9日前已创办企业并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等相关手续。一家企业只能申报一名创业人才。
(四)创新个人(含外裔创新个人)
1.应取得博士学历学位,此前一般应在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及以上职务,或在国内外知名企业、机构担任中高级及以上技术职务,具有较高业内影响力,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
2.掌握的核心技术应达到国内一流水平,或属于填补国内研究领域技术空白,能推动相关产业领域技术创新。
3.依托镇海企事业单位开展创新成果转化或基础研究,且运行状况良好,配套支持措施完善。创新个人以企业为依托的,所在企业还应具备良好的经营业绩,且研发费用占主营业务收入3%以上。
4.应在2019年8月1日后来宁波工作,申报时应已到岗或与依托单位签订意向工作合同并在半年内到岗,引进后须在镇海连续工作5年以上,每年工作时间不少于9个月。入选后,如若不能按要求到位视作自动放弃。
5.外裔创新个人申报条件为非华裔外国专家,引进条件与创新个人基本相当,年龄不超过60周岁(1960年8月1日后出生),引进后须在镇海连续工作3年以上,每年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
上述申报条件中,特别优秀的创业创新团队(个人)可视情在年龄、学历、职务、职称等条件中破格一项。对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5年8月1日后出生)、且海外连续工作超过3年的青年人才,在职务职称上可适当放宽。同时符合领军型创业团队、资本型创业团队条件的,不能同时申报;已入选“雄镇英才”高层次人才引领计划团队类项目的,其带头人及核心成员不得再申报个人类项目,也不得作为团队成员申报其他团队类项目。“雄镇英才”高层次人才引领计划创业个人、创新个人可作为团队带头人再次申报“雄镇英才”高层次引领计划创业团队、创新团队。
三、扶持政策
(一)创业类项目扶持政策
1.资金支持。对入选“雄镇英才”计划的领军型创业团队,按A类、B类、C类分别给予1000万元、600万元、300万元的创业启动资金资助;资本型创业团队根据团队实际到位货币投资(风险投资机构投入资金含资本公积金)的30%予以立项,按A类、B类、C类分别给予最高1000万元、600万元、300万元的创业启动资金资助。对入选“雄镇英才”计划的创业个人,给予100万元的创业启动资金资助。由35周岁以下青年人才领衔的创业项目,创业启动资金资助在原基础上提升至120%;由顶尖人才、特优人才、领军人才领衔且发展潜力较大的创业项目,创业启动资金补助在原基础上分别提升至200%、150%、120%,特别优秀的项目“一事一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