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企业政策 > 正文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鄞州区“浙江制造”品牌培育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6-03-02 企业政策 收藏
朗读

 

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
  

  《鄞州区“浙江制造” 品牌培育试点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3月2日


鄞州区“浙江制造” 品牌培育试点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我区“浙江制造”品牌建设工作,促进制造业提质增效,引导企业转型升级和持续发展,打造区域经济“升级版”,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打造“浙江制造”品牌的意见》(浙政办发〔2014〕110号)和《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浙江制造”品牌建设的实施意见》(甬政办发〔2015〕221号),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三个转变”指示、《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打造“浙江制造”品牌的意见》和李强省长关于推进“浙江制造”品牌建设和质量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市政府建设“质优宁波”和区委区政府实施“名城强区”战略目标,以质量管理、知识产权、品牌、标准化四大战略为重要抓手,综合运用法律、行政、财政、舆论等手段,着力推进“浙江制造”品牌培育,为促进龙头骨干企业提质增效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到2018年底,在传统优势产业、高新技术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业中通过“浙江制造”品牌认证,打造出一批产品标准先进、质量创新能力强、产业带动作用明显的龙头企业。
  

  在重点培育试点企业中导入卓越绩效管理模式的比率达到100%,主导产品采标率达到100%,“浙江制造”产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率达到100%,试点产品自主品牌产品市场占有率位居同行业领先。
  

  二、 主要任务
  

  (一)制定优势产品“浙江制造”标准。组织培育试点企业、联合行业协会积极参与编制“浙江制造”标准,抢占创新成果和关键技术标准话语权,凸显“浙江制造”产品在同行业中的竞争优势。并在“浙江制造”试点中,探索制订原材料把关、过程管理等方面的标准,形成标准体系。(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经信局、区科技局)
  

  (二)培育推广“浙江制造”品牌。以纺织服装、家电制造、高端冶金业等为重点,以行业龙头骨干企业、中小企业“隐形冠军”、现代产业集群为主体,梯次选择一批试点企业为培育对象,逐步实施“浙江制造”品牌企业培育工程;强化“浙江制造”品牌宣传,打造“浙江制造”品质新高度,树立浙江产品新形象。(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经信局)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企业政策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zhengcedaquan/2018/1025/12987.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