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 《鄞州区“浙江制造” 品牌培育试点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鄞州区“浙江制造” 品牌培育试点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我区“浙江制造”品牌建设工作,促进制造业提质增效,引导企业转型升级和持续发展,打造区域经济“升级版”,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打造“浙江制造”品牌的意见》(浙政办发〔2014〕110号)和《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浙江制造”品牌建设的实施意见》(甬政办发〔2015〕221号),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三个转变”指示、《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打造“浙江制造”品牌的意见》和李强省长关于推进“浙江制造”品牌建设和质量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市政府建设“质优宁波”和区委区政府实施“名城强区”战略目标,以质量管理、知识产权、品牌、标准化四大战略为重要抓手,综合运用法律、行政、财政、舆论等手段,着力推进“浙江制造”品牌培育,为促进龙头骨干企业提质增效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到2018年底,在传统优势产业、高新技术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业中通过“浙江制造”品牌认证,打造出一批产品标准先进、质量创新能力强、产业带动作用明显的龙头企业。 在重点培育试点企业中导入卓越绩效管理模式的比率达到100%,主导产品采标率达到100%,“浙江制造”产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率达到100%,试点产品自主品牌产品市场占有率位居同行业领先。 二、 主要任务 (一)制定优势产品“浙江制造”标准。组织培育试点企业、联合行业协会积极参与编制“浙江制造”标准,抢占创新成果和关键技术标准话语权,凸显“浙江制造”产品在同行业中的竞争优势。并在“浙江制造”试点中,探索制订原材料把关、过程管理等方面的标准,形成标准体系。(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经信局、区科技局) (二)培育推广“浙江制造”品牌。以纺织服装、家电制造、高端冶金业等为重点,以行业龙头骨干企业、中小企业“隐形冠军”、现代产业集群为主体,梯次选择一批试点企业为培育对象,逐步实施“浙江制造”品牌企业培育工程;强化“浙江制造”品牌宣传,打造“浙江制造”品质新高度,树立浙江产品新形象。(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经信局)
2016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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